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43M/2024-0018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4-04-23 发布日期: 2024-04-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名豪实业(集团)百货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主题分类: 审批许可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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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4-04-23
发布日期: 2024-04-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名豪实业(集团)百货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主题分类: 审批许可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重庆名豪实业(集团)百货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重庆名豪实业(集团)百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原则同意你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在20245月至20254月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意见如下:

总裁、副总裁、行政驾驶员、货车驾驶员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你公司应将此批复及《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向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并请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依法组织实施,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等权利。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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