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3-00081 | 发文字号: | 永农委发〔2023〕20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3-12-21 | 发布日期: | 2023-12-2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永川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3-00081 | ||||
发文字号: | 永农委发〔2023〕20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
成文日期: | 2023-12-21 | ||||
发布日期: | 2023-12-2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永川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有效性: |
永农委发〔2023〕200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永川区国家现代农业
产业园中央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0号)文件,永川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已入选2022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为进一步高质量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化推进产业园建设,高效规范使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永川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通知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业主,于2023年12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件、电子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逾期视为无效。
附件:永川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2月21日
(联系人:李美佳;联系电话:023-49829495;邮箱:ycgjcyy@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永川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奖补
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一三五”总体发展思路,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扩大我区农业产业规模,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发展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和重点生产区域,现遴选一批永川区国家产业园项目和实施主体。
一、专项资金名称
永川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以下简称“财政资金”)。
二、支持方向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5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0号)文件要求,围绕水稻和茶产业,以增强水稻现代高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永川区乡土特色茶产业全产业链条提升的发展思路,重点支持产业园优势主导产业在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数字农业建设、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提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绿色发展、产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三、申报范围
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南大街街道办事处、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朱沱镇、三教镇、双石镇、青峰镇、何埂镇、仙龙镇、来苏镇、红炉镇、板桥镇、吉安镇、永荣镇、宝峰镇、五间镇等16个镇街范围内。
四、申报对象
自愿承担永川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具体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企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科研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申报主体要与农户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合同订单、折股量化、收益分红等方式带动村集体或农户收益。
五、补助原则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要求,坚持“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创新方式”的原则,主要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财政贴息、折股量化、收益分红”等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只支持2023—2025年期间建设并完工的项目。原则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不得大量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对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原则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再支持。
凡申报此次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市场经营主体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由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科研单位实施的公益性质类的项目可适当放宽)。
六、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编制《2023年永川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方案(格式)》(详见附件2)。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二)审核。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
(三)公示。开展项目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作为永川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相关申报单位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七、材料报送
(一)报送方式。申报材料中必须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等信息;申报材料应包括:承诺书、申报方案、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方案实行单个简单装订。
(二)报送时间:请于2023年12月28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503室。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电子件报送指定邮箱。
(三)其他要求: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不得擅自更改和删减。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方案的对应内容保持一致。
附件:1.承诺书(格式)
2.重庆市永川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方案(格式)
3.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附件1
承 诺 书(格式)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XXX自愿承担2023年永川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为更好地推进永川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我们作出如下承诺:
一、申报单位及法人承诺近3年无违法违纪行为;申报单位两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申报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准确、真实、完整有效。
三、申报单位及法人承诺本项目没有重复申报财政资金,无骗取财政资金,无刻意夸大投资规模。
四、我们对申报的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承诺项目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中的资金用途、建设内容和标准、进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成后,承诺所建项目正常运转,3年内不转让所购置设施设备。若3年内破产解体,所购置设施设备处置所得归区国产办所有。
五、项目资金达到股权化改革的标准时,自愿按财政资金项目股权化要求实施股权化改革,如未按规定实施股权化改革,自愿放弃本资金项目和次年的项目申报资格。
承诺单位(盖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永川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申报方案(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年 月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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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 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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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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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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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近3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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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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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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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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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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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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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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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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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专家组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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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评审工作由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现代农业畜牧业管委会)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具体承办。评审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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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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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镇街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农业农村委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财政局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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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 |
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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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