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主管部门脱贫攻坚监管责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9-06-03

永扶贫办发〔201962

重庆市永川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主管部门脱贫攻坚监管责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主管部门脱贫攻坚监管责任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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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主管部门脱贫攻坚

管责任的意见(试行)


    按照市扶贫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主管部门脱贫攻坚监管责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1938号)文件要求和区委、区政府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压紧夯实行业主管部门脱贫攻坚监管责任,做好行业扶贫工作,切实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确保脱贫攻坚成效达标、水平提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等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区负总责、部门协作、镇街抓落实责任制,紧扣落实两不愁三保障,进一步落实行业扶贫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行业扶贫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行业扶贫监管手段,进一步聚焦行业扶贫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工作质量,深入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和脱贫攻坚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归口管理、联动配合。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健全上下贯通、到村到户的纵向监管机制,实现行业扶贫监管工作一抓到底、一管到底;健全统筹推进、协作配合的横向联动机制,实现行业扶贫监管信息互通、工作互促。

2.全面覆盖、全程监管。按照不留空档、不留死角的要求,注重从程序、效果等各方面对行业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工作推进等各环节开展全覆盖、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实施动态监管。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两个确保脱贫目标,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突出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水利、乡村文化旅游、电商、金融、交通等重点领域,聚焦突出问题,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

4.创新方式、减轻负担。坚持科学规范、监管必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不搞运动式轮番督查、机械式对照检查、花样式调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简单问责等现象。

二、责任主体和监管重点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行业扶贫监管作为分内职责,切实担负起监管主体责任。

(一)加强行业扶贫政策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精准到人头、统筹到区域的总体要求,立足当期脱贫,着眼长效发展,聚焦两个确保脱贫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坚持一手抓政策完善,一手抓落地见效,打通行业扶贫政策最先一公里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行业扶贫成效跟踪机制,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二)加强行业扶贫项目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扶贫项目报备管理,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充分开展前期论证,强化项目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等,严格验收程序和标准,完善项目后续管护和项目效益评估机制,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

(三)加强行业扶贫资金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整合,理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体系,以动态监控为抓手,整合信息系统资源,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简便实用、实时同步的动态监控体系。按照《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督导基层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度,抓好资金绩效管理,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四)加强行业扶贫工作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行业扶贫指挥调度、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指导等工作,要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明码结账。多形式、多途径宣传行业扶贫政策,讲好行业扶贫故事,推广行业扶贫经验,全面动员各方力量聚力脱贫攻坚。

三、行业扶贫重点领域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用力、传导压力,抓住关键、强化实效,切实把各方面优势和力量调动好、组织好、发挥好,全面推动脱贫攻坚走深走实。

(一)产业扶贫。加大对扶贫主导产业发展指导、支持力度。深入实施贫困村特色产业提升工程,优先支持贫困村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明确到户帮扶干部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指导贫困镇街制定完善扶贫主导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加强报备管理。坚持产业扶贫定期调度。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总结推广一批产业扶贫及利益联结典型范例。完善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管理办法,将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审计、纪检监察和财政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防止产业扶贫资金浪费损失。(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二)就业扶贫。围绕基础信息精准、技能培训精准、转移就业精准等,加大指导力度。整合区级有关行业部门数据资源,建立数据日常交换比对机制。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摸排调查,建立贫困人口就业需求实名登记和就业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按需收集就业岗位等机制。结合区域特色产业和人力资源优势,打造、推广一批劳务品牌。(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教育扶贫。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和动态监测机制,强化教育扶贫对象动态识别和资助对象精准统计,督促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定期研究教育扶贫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区教委)

(四)健康扶贫。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健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健康扶贫医疗基金、疾病应急救助等健康扶贫七道保障线。强化贫困镇街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康扶贫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实现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医保信息、救助信息、就医信息等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五)住房安全保障。围绕住房安全有保障,制定简便易行的农村危房鉴定办法,做好农房鉴定工作,规范贫困户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程序,建立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和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大贫困户危房改造财政补助力度,完善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户。(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六)水利扶贫。围绕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健全水利扶贫资金和项目台账,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全面推行项目建设公示制度,完善自查、抽查、专业审计和社会监督并重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水利设施管护、营运有效机制。加快贫困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开展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质量管理、运行管护等方面的督促检查和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

(七)文化旅游扶贫。加强对乡村文化和旅游特色项目的统筹指导,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强化旅游带贫机制,培育旅游扶贫示范村。协调和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乡村文化产品供给、乡村旅游线路开发、A级旅游景区创建、特色旅游商品展销等工作。强化项目监管,尽量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竞争。加强对贫困镇文化旅游形象宣传,指导办好各类文化旅游节会活动。(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八)电商扶贫。指导督促镇街、村加快完善农村电商平台体系,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贫困村物流配送体系。实现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贫困村电商带头人、深度贫困镇街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主打农产品质量追溯、电商企业对口帮扶、网络基础设施全覆盖。规范用好电商扶贫专项资金。开展电商扶贫公益宣传。(牵头单位:区商务委、渝邮管七分局、区农业农村委)

(九)金融扶贫。围绕提升金融精准扶贫服务水平,强化差异化监管,探索构建金融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加强扶贫信贷管理,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风险补偿政策。推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健全风险管理机制,严格规范资金运作方式。实现金融扶贫精准统计。(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十)生态扶贫。加大五大山脉和水系周边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强工作督导和业务培训,实现生态改善和脱贫双赢。积极利用现有森林资源,适度发展林下种植业和林下养殖业。推进贫困村低产低效林提质增效工程。(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

(十一)基础设施扶贫。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等对贫困村、相对滞后村的支持力度和工作督导力度,加快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优先在贫困村、相对滞后村实施。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行政村客运通车率达到100%。加快推进村民小组和自然村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问题。推进危桥改造、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循环路建设。健全交通扶贫工作协调、调度制度,推动交通扶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光纤网络和4G无线网络等高速通信网络建设,基本实现村民小组4G网络全覆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卫生厕所改造等专项行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院落保洁制度。加强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等)

(十二)其他行业扶贫。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加强规划自然资源大数据管理应用和资源共享,从国土空间规划源头保障脱贫攻坚用地需求。持续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和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建立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常态化。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创新完善农村三留守群体特殊关爱帮扶体系,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深入实施贫困残疾人精准帮扶行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落实各项扶贫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残联等)

四、组织保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全面履行好行业扶贫监管责任,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大工作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行业扶贫工作。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履行行业扶贫监管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行业扶贫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月至少有2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行业系统脱贫攻坚监管责任实施办法。

(二)强化统筹协调。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服务,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交流和协作配合的平台和载体,适时研究、部署、调度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统筹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三)强化监督执纪。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和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把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脱贫攻坚监管责任作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对监管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行业扶贫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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