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14 发文字号: 永民发〔2024〕1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4-15 发布日期: 2024-04-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14
发文字号: 永民发〔2024〕1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4-15
发布日期: 2024-04-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有效性:

永民发〔202419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区民政局领导班子2024年第5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4329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深入推进平安民政建设,加强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

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

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着眼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以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零伤亡”为目标,围绕“统、防、救”三个重点,从严管理民政服务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固本强基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提升安全智能化监管、安全生产“两单两卡”落实质量,持之以恒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夯实民政事业安全发展基层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落实党政干部领导责任。坚持清单化履职,修订完善《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清单》《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进一步指导安全工作实践,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重要履职标准,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半年述职报告制度。聚焦关键时段、重要节点、重大问题、重大险情等事项,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统筹调度、专题研究等制度,实现科学应对。加强对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干部的履职监督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着力解决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聚焦压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同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共同发力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持续厘清新经济业态下和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

3.落实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强化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量化和履职评估,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监管责任人公示和履职评估制度,统一公示“行政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监管、民政服务机构”4个责任人,对“一个机构多块牌子”实施整合。健全重大风险管控责任人和措施公示制度,在风险较大的场所、设施和部位,统一公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风险管控措施。

4.落实一线岗位人员个体责任。继续以“两单两卡”为抓手,以一线岗位人员为重点,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各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以标准化管理为目标,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确保“两单两卡”发挥作用。2024年,区民政局将对“两单两卡”应用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二)健全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5.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和风险评估管控制度,结合实际,在“两重两新”(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影响安全的新情况、新变化),民政服务机构在“四新一变一危”(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重大变化,危险作业)方面,针对性开展风险研判、发出预警提示、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安全生产“日排查”制度,强化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等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用,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常态化销号和动态清零管理,持续完善“自查自报自改不处、不查不报不改重处”全链条排查整治责任体系。

6.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在消防领域,持续开展遗留问题大起底、消防设施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专项整治,对电气焊作业实施全链条管理。在燃气领域,持续围绕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环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外力破坏燃气管道等违法行为。在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加强民政服务机构防范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落实“叫应”机制,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应急疏散能力。在建设施工领域,聚焦民政领域在建工程,大力整治业主方监管不到位,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无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和设计施工“两张皮”等问题。在危险作业领域,以“委托外包、检修维修、有限空间”三大作业为重点,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增强薄弱环节工作。在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领域,落实小工程、小装修、小维修、小场所等作业安全监管责任,解决“无人管”的问题。

7.厘清“八张问题清单”运行机制。坚持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应用系统升级迭代和“智慧养老平台”安全监管小程序日常使用,推动形成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有效化解风险的良性循环。健全完善“自查、自报、自改”的除险固安机制,“真查、真报、真改”的核查督查机制,“快警、快控、快处”的问题预警机制。

(三)健全安全应急处置体系

8.充实基层安全监管力量。积极适应综合监管执法改革形势,在充分整合民政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的基础上,积极采取科室和单位联合、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充实执法检查力量,做到“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要求,加强人员、车辆、制度保障,确保民政安全监管落到实处。

9.强化预案建设和应急演练。立足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开展4场以上的现场应急演练并组织观摩,进一步完善全区民政系统各层级应急预案模板,特别是养老服务机构的应急预案。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要结合实际,加强对辖区民政服务机构应急预案的编写指导和日常管理,留档备案;要督促指导辖区民政服务机构针对不同情景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相关从业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按要求开展处置行动。

10.配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重庆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灾害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配合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依规做好社会应急力量的登记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灾害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的有效作用。

11.强化救灾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加强受灾群众信息数据比对共享,重点关注受灾群体,对因遭受严重洪涝地质灾害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强化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供养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及时按规定进行基本生活保障,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渡过难关。

(四)健全安全监管考评体系

12.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加大对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编制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3.推进智能监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推动物联感知设备布局建设,依托“愉悦养老”“智慧养老安全监管云平台”等应用场景,加快预警信息并网步伐。2024年,在区社会福利中心率先推广应用消防水压、烟雾报警远程监测、电气火灾智能预警等物联网技术,实时感知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提高自主管理水平。

14.完善举报奖励和诚信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民政服务机构实施内部举报奖励。加强行业安全诚信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民政服务机构实施警示曝光和诚信制约。

15.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督导考评。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持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督导和绩效考核,利用提示函、警示函、督办函、曝光等方式交办督办。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按照《永川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办法》要求,开展通报批评和警示约谈;对发生较大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倒查追责;对典型安全事故,及时开展复盘工作,分析原因、“回溯”责任,压实事故灾害防控责任。

三、重点行动

(一)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健全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推进民政服务机构重点安全风险治理行动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行动。强化机关科室、镇(街道)民政部门、民政服务机构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以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深化大排查大治理大执法行动。重点围绕八张问题清单中的安全生产清单,坚持抓好“日排查”制度落实,加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后续出台的社会事务、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根据实际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政策文件,不断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指导提高基层民政工作者监督检查和机构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加强与应急、消防救援、住建等部门的协调联系,采取协同督查、信息联动、专家指导等方式,建立台账、罗列清单,严格按要求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发现的安全隐患动态清零见底。年内,针对医养结合等存在职能交叉的重点机构,会同区卫健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1次联合检查。

(三)深入开展遗留问题大起底专项行动。落实《全市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遗留问题大起底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协调区住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重点针对把“历史遗留问题审批单”作为消防验收手续的7家养老机构,参照“依法办理消防验收、现状符合消防安全条件、需要消防安全鉴定评审、通过整改仍不能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等四种情形,明确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合理处置遗留问题项目,力争2024年底完成整改任务。

(四)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行动。积极推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评估,会同消防救援部门按照每年创建不少于1家消防安全示范养老机构的标准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推动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民政服务机构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公示承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

(五)持续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民政领域组织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回头看”,确保整治到位,安全托底。按照“鉴定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原则,积极“去存量、遏增量”,配合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稳妥处置新增自建房安全风险,督促机构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按照处置措施限期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六)开展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安全防范行动。加强对区未成年人救助中心消防、食品、医疗、服务安全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检查、维护和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针对实际,制定符合特点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健全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七)开展殡葬服务领域火灾防范行动。以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为重点,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要节日、重大节点前,及时制定预案,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预案,加强殡葬场所火源管控,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推进安全素质提升行动。积极构建全区民政系统各层级“一把手”、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民政服务机构、一线岗位工作人员四级安全生产工作教育培训系统,紧盯冬春、清明等时段的安全工作,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分领域分层级采取多种方式提升干部职工及民政服务对象的消防常识、安全意识。建立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培训准入机制,一年开展不低于1次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从业人员“三知四会一通”能力,着力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不断提升安全风险治理能力和水平,坚决确保全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区分不同领域安全要求,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建立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定期进行梳理盘点,确保各项工作打表推进、按期完成。

(三)加强督导考核。坚持考核奖励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建立重点工作季度研判、月度通报、年终考核制度,确保本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抄送:区养老服务协会、养老服务机构。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3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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