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13 发文字号: 永民发〔2024〕1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4-15 发布日期: 2024-04-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13
发文字号: 永民发〔2024〕1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4-15
发布日期: 2024-04-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有效性:

永民发〔202418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区民政局领导班子2024年第5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4329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系统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以及市民政局《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安排部署,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区民政系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施工安全等各环节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保持安全有序运行,全区民政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1.健全机构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民政服务机构持续落实安全生产“日排查”制度,加强常态化隐患排查,进一步调整完善排查内容,推进全员隐患排查机制建设,强化一线员工作业前对工作环境、工具设备和安全防护情况的隐患排查,督促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施工安全等各环节风险开展安全鉴定和评估,重点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故障停用等突出安全隐患。(牵头领导:黄豫军;牵头科室:救助福利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民政办)

2.健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区民政各领域责任科室分兵把口,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残疾人福利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殡葬管理服务系统、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和永川区智慧安全监管平台等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实现动态排查、闭环整改。2024年底前,依托民政部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各领域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定期统计分析排查整改情况,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汇总机构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对工作进度缓慢的镇(街道)民政办以及民政服务机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区民政局将通报属地党委(党工委)和政府(街道),对相关责任方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牵头领导:陈亮、黄豫军;牵头科室:救助福利科;责任单位:基社科、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民政办)

3.健全联合会商执法工作机制。主动争取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支持指导,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全流程各环节的风险管控和安全治理。加大对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编制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024年底前,配合区应急局建立健全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牵头领导:陈亮,牵头科室:基社科,责任单位:办公室、救助福利科、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民政办)

4.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提级治理机制。积极依托“八张问题清单”,涉及跨业务科室协调事项的,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要及时报请属地党委(党工委)、政府(街道)予以解决;需区级层面解决的,区民政局相关科室要主动作为,积极发挥统筹作用,及时跟进做好协调事宜。落实安全生产举报机制,畅通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投诉举报或报告渠道,依托安全生产举报“12350”热线,补充采取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牵头领导:黄豫军,牵头科室:救助福利科,责任单位:办公室、基社科、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民政办)

(二)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重点安全风险治理行动。

5.推动解决消防审验遗留问题。落实《全市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遗留问题大起底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民政局督促指导镇(街道)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现场核查,认真梳理归集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问题,未能通过消防审验但又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公办养老机构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牵头领导:黄豫军,牵头科室:救助福利科,责任单位:各镇街民政办

6.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中养老机构(DB50/T 867.16-2021)、殡葬服务机构(DB50/T 867.11-2019)、残疾人服务机构(DB50/T 867.34-2022)等重庆市地方标准的推广应用,坚决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全面体检,督促相关机构学习标准、使用标准、落实标准,进一步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建设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评估,会同区消防救援部门按照每年新增不少于1家消防安全示范养老机构的标准,在全区打造一批养老机构为消防安全示范创建单位。牵头领导:陈亮、黄豫军,责任科室:基社科、救助福利科,责任单位:区救助站、区殡葬事务中心、区社会福利中心,各镇街民政办

7.深化自建房隐患整治行动。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一步加强民政机构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加强自建房安全鉴定和定期排查工作,动态更新自建房隐患台账,及时将新增隐患纳入专项整治范围。(牵头领导:黄豫军,牵头科室:救助福利科,责任单位:基社科、区救助站、区殡葬事务中心,各镇街民政办

8.开展养老领域“黑机构”整治行动。督促指导镇(街道)民政办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动态排查,持续摸清辖区内未经登记但实际从事养老服务活动场所情况,梳理场所位置、使用房屋性质、收住老年人数量、收费价格、工作人员等信息,分析其在消防、食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处置建议方案,提交当地党委(党工委)、政府(街道)研究处置,并报告区民政局。一经发现,尽快依法打击未经登记但实际从事养老服务活动行为,进一步挤压其生存空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牵头领导:黄豫军,牵头科室:救助福利科,责任单位:各镇街民政办

9.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合法性、基础性、规范性三方面问题为导向,督促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及为养老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第三方,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严把食品采购关、贮存关、加工关,坚持食品留样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做法,积极引导入驻“重庆阳光食品”APP智慧管理。(牵头领导:黄豫军,牵头科室:救助福利科,责任单位:区社会福利中心、区救助站,各镇街民政办

10.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安全建设。加强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消防、食品、医疗、服务安全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检查、维护和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针对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内特殊人群的实际,制定符合本机构特点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健全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牵头领导:黄豫军,责任单位:区救助站)

11.强化殡葬服务机构安全建设。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要节日、重大节点前,及时制定预案,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预案,加强殡葬场所火源管控,配合开展野外祭扫用火检查,有效避免出现散埋乱葬、违规占耕占林、违规祭扫引发火灾等安全问题发生。(牵头领导:陈亮,牵头单位:区殡葬事务中心,责任单位:有关镇街民政办)

12.强化区救助站安全建设。突出抓好区救助站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传染病防控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守护服务对象安全。(牵头领导:黄豫军,责任单位:区救助站

13.强化社会福利中心安全建设。强化对区社会福利机构的常态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并以失能残疾人为重点,严格按照《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9-2001)要求,做好失能残疾人患者服务管理和集中供养工作。(牵头领导:黄豫军,责任单位:区社会福利中心

14.强化婚姻收养登记处安全建设。以消防、社会治安、传染病预防等为重点,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及各项设施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婚姻登记档案存放场所、婚姻登记窗口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牵头领导:陈亮,牵头单位:婚登处,责任单位:相关镇街民政办

15.强化福彩销售站点安全建设。以直营福彩站点为重点,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各项规定,重点加强消防、资金、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意识形态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划区包片方式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安全报告制度,全面守住安全生产“零事故”底线,确保福彩事业长期安全稳定发展。(牵头领导:陈亮,牵头科室:基社科,责任单位:相关镇街民政办

16.加强民政领域在建工程安全监管。以“委托外包、检修维修、有限空间、动火动焊”四大作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小工程、小装修、小维修、小场所等作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薄弱环节工作,着力解决“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牵头领导:陈亮、黄豫军,牵头科室:救助福利科、基社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民政办

(三)持续实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行动

17.提升全员安全责任制建设质量。在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基本完成“两单两卡”全覆盖基础上,不断丰富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加强场景应用,进一步提升落实质量,压实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025年底前,力争全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殡葬服务机构实现“两单两卡”全流程落实落地。(牵头领导:陈亮、黄豫军,牵头科室:救助福利科、基社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民政办)

18.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健全完善和宣贯落实。加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后续出台的社会事务、儿童福利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结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深入开展宣传解读工作。区民政局将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根据实际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明确复杂情况下综合判定机制和程序等,不断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指导提高各镇(街道)民政办监督检查和机构自查自纠事故隐患的能力。(牵头领导:黄豫军,牵头科室:办公室、救助福利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民政办)

19.加大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力度。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镇(街道)民政办要积极争取资金投入,指导有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科技应用,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燃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一键智能报警系统等智能手段,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完善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区民政局要持续升级迭代“智慧监管云平台”,优化安全监管移动端功能,加快推进安全监管数字应用。2024年底前,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视频摄像头入网率100%、在线率100%,区殡葬事务中心、区救助站、区婚登处、区社会福利中心等局属单位已安装的物联网监测终端设备全入网。(牵头领导:黄豫军,牵头科室:救助福利科,责任单位:区殡葬事务中心、区救助站、区婚登处、区社会福利中心,各镇街民政办)

20.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结合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积极构建民政系统四级教育培训体系。加强“负责人”教育培训。每年至少集中1次开展镇(街道)民政办、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监管人员检查和执法能力培训,提升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教育培训。区民政局要结合养老人才培训工作制定年度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覆盖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实行安全培训履职准入机制,切实提高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推动每个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工作人员(含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的安全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形成常态化机制,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全覆盖。(牵头领导:黄豫军,牵头科室:办公室、救助福利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镇街民政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区民政局将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域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确保治本攻坚行动稳步有序推进。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本地区专项行动有序实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采取项目制、清单式等方式方法,约谈相关负责人,提示工作重点,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三)推进长效监管。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消防、燃气、建筑、电力等各专项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联合相关单位通过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方法来督促指导服务机构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互检等方式,分阶段开展检查督导,深入民政服务机构一线检查治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发现问题,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全面落实治本攻坚行动要求,切实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区民政局将视情通报各镇(街道)民政部门、局属单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并将结果纳入督查检查考核事项。

抄送:区养老服务协会、养老服务机构。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3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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