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3-00012 发文字号: 永民〔2023〕1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3-08 发布日期: 2023-03-23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关于在辖区公墓内禁止燃烧祭祀用品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3-00012
发文字号: 永民〔2023〕18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3-08
发布日期: 2023-03-23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关于在辖区公墓内禁止燃烧祭祀用品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关于在辖区公墓内禁止燃烧祭祀用品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殡葬服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提高空气质量,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防火安全进一步规范公墓祭扫管理,积极创建无烟陵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310日起,区内各公墓、陵园、骨灰堂等墓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天灯、焚烧香烛纸钱一切明火祭祀行为,同时墓园内停止提供烧纸服务。

二、禁止在林区内、林区边缘及周边农耕地进行燃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

三、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推动工作,开展鲜花换香烛纸钱、提供免费茶水、优化祭扫环境、免费保管祭祀用品等服务,积极引导市民采用鲜花祭祀、网络祭奠、电子香烛等绿色、环保、安全、文明的祭方式,寄托对故人的哀思,为安眠每一位逝者提供一个秀美肃穆、干净和谐的环境

四、各殡葬服务机构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发布动态、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电视、悬挂横幅、设置警示标志、喇叭广播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

五、各镇街民政和社会事务办、殡葬服务机构要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指导工作,并在祭扫高峰期间增设卡点、增加巡护和安保人员,严防火源进入墓区、林区。


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进一步落实责任,如发现违反本通知行为造成后果的,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33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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