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许可服务指南
最低生活保障许可服务指南
一、事项概况
(一)适用范围:本服务指南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许可审批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二)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735元、农村低保600元。
(三)受理机构:永川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决定机构:永川区民政局。
(五)数量限制:无限制。
(六)办理方式:永川区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或永川区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
(七)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八)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若遇调查难度较大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 40个工作日。
(九)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若遇调查难度较大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 40个工作日。
(十)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一)审批结果:发放《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低保金。
(十二)结果送达:发放《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短信告知结果。
(十三)咨询电话:023-49685289。
(十四)投诉电话:023-49826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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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8号)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23〕3号)
申请条件
本区居民,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规定的。
申请材料目录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一份);
3.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一份);
4.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一份)。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8号)、《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23〕3号)
办公地址和时间
永川区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渠道
区民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23-49826298。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永川区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或永川区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