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许可服务指南

日期:2023-06-06

最低生活保障许可服务指南

一、事项概况

(一)适用范围:本服务指南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许可审批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

(二)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735元、农村低保600元。

(三)受理机构:永川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决定机构:永川区民政局。

(五)数量限制:无限制。

(六)办理方式:永川区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或永川区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

(七)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八)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若遇调查难度较大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 40个工作日。

(九)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若遇调查难度较大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 40个工作日。

(十)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一)审批结果:发放《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低保金。

(十二)结果送达:发放《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短信告知结果。

(十三)咨询电话:023-49685289

(十四)投诉电话:023-49826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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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8号)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23〕3号)

申请条件

本区居民,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规定的。

申请材料目录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一份);

3.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一份);

4.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一份)。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8号)、《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23〕3号)

办公地址和时间


永川区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渠道

区民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23-49826298。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永川区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或永川区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许可服务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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