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2-00032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8-30 发布日期: 2022-08-3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2-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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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8-30
发布日期: 2022-08-3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殡葬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实施殡葬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2.殡葬改革事务服务:负责落实殡葬改革具体事务服务工作,促进殡葬市场规范和殡葬事业发展。

3.指导殡葬服务业务:开展殡葬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全区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殡葬服务单位的殡葬服务业务工作。

4.治丧环境优化服务: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教育,正面引导全区丧葬用品市场发展,为有关部门规范治丧秩序、开展治丧环境专项整治提供相关事务服务。

5.提供遗体火化服务保障:负责遗体火化环节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具体事务工作,保障遗体火化服务所需,促进殡葬改革事业发展。

6.殡葬信息化建设和咨询服务:负责殡葬信息管理维护,推进殡葬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7.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8.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公墓销售、业务室、火化车间、驾驶组等。

(三)单位情况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83.66万元,支出总计583.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9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减少35.99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8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9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3.66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8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9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0.94元,项目支出减少46.93元。其中:基本支出305.56万元,占52.4%;项目支出278.1万元,占47.6%

4.结转结余情况。本年度无结转结余,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3.6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99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支出公务车购置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9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支出公务车购置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9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新增采购公墓纸钱焚烧祭祀及配套烟气处理设备。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99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支出公务车购置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9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新增采购公墓纸钱焚烧祭祀及配套烟气处理设备。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1.75万元,占9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2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政策性增资。

2)卫生健康支14.63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减少2.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调标。

3)住房保障支出17.28万元,占3.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2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5.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三公”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万元,下降6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35万元,减少8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3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新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7万元,下降62.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0.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他省市、区(县)殡葬事务中心到我单位交流殡葬事务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3万元,下降91.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5.6%。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9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2021年减少了殡葬事务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委托业务费等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8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29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唐道兵023-4983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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