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69B/2021-00032 发文字号: 永林业发〔2021〕20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06-2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关于做好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林业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69B/2021-00032
发文字号: 永林业发〔2021〕20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06-2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关于做好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林业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关于做好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工作的通知

永林业发〔2021〕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林生发〔201933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和镇街申报情况,经研究,确定了2021年绿色示范村建设名单,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展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开展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各镇街要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保护乡村绿化成果,持续增加乡村绿化总量,着力提升乡村绿化质量,努力建设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统一规划、整村推进。选择自然经济社会条件较好、基层组织保障有力、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开展绿色示范村建设,与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示范村相结合,形成四村联动,整村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目标、分步实施。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是有机统一体,各镇街要做好统筹安排部署,对拟建绿色示范村制定推进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按照绿色示范村建设标准(附件1)实施,形成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最终形成全区参与的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大格局。

(三)多措并举、统筹推进。结合古村落、古建筑、名胜古迹等保护,依据地形地貌,加强护村林、景观林保护,促进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和谐统一,加强乡村原生林草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等自然生境及野生动植物栖息保护地,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对古树名木、珍贵树种等进行挂牌保护。对濒危和长势衰弱的古树名木,及时开展抢救复壮工作。发挥生态护林员的巡护作用,落实巡护责任,抓好林草火源监管和重大病虫害灾情报告,及时组织除治,减少灾害损害。

结合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见缝插绿,开展好农村四旁绿化,注重农村房前屋后的绿化,在公路、铁路两旁种植行道树,在水系周边种植护岸林、水源涵养林,在房前屋后和村镇旁种植风景树传家树摇钱树。以荒山荒坡绿化、农田林网和特色经济林改造等项目为抓手,拓展绿化空间,提升生态宜居水平。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重点推进村内道路、坑塘河道、闲置空地和公共场所绿化,实现房前屋后和庭院基本绿化,推广乡土植物树种,营造乡村景观。

结合乡村振兴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有条件的乡村将绿色示范村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选择栽植受群众欢迎、生长快、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乡土树种、珍贵树木和干果、水果等特色经济林,努力促进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共进。

三、落实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党委政府是本地区推进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将乡村绿化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抓手,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开拓资金投入渠道。多渠道筹集乡村绿化资金。国土绿化提升行动中的农村四旁植树资金要集中安排在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的建设上。结合现有林业项目,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筹资筹劳等形式,引导支持集体和农民自主实施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工作。推进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共建共享,鼓励各地依托乡村绿色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项目,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

(三)强化考核验收。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纳入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镇街党委政府目标考核。请各镇街于202112月底前将绿色示范村建设自查报告及佐证资料报送区林业局。区林业局将组织开展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每个村按照5万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对建设不合格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微信等媒体,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开展公益性宣传。选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正面典型作深度报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各镇街要及时报送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大力宣传乡村绿化和绿色示范村建设的新做法、新成效、新典型,扩大影响力、号召力和覆盖面,在全社会形成共建共享绿色幸福的良好氛围,求真务实开展建设工作。

联系人:刘世丽联系电话:15213426792

附件: 1.重庆市绿色示范村建设标准

      2. 2021年永川区绿色示范村建设名单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

202162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绿色示范村建设标准

一、村组织重视绿化建设,列入村两委工作议事日程,建立村领导目标责任制,有明确的绿化工作目标。

二、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运用乡土树种和生态方法营造乡村景观,做到四季常绿、季季有花。

三、广泛宣传,有醒目的宣传标语,村民绿化意识强,90%以上的家庭积极参与植绿、护绿活动。

四、宜林荒山荒地全面实现绿化;村域绿化率60%以上,乡村公路适宜绿化路段绿化率达85%以上;沟渠适宜绿化路段绿化率达85%以上;宅旁做到应绿尽绿。村域范围内建有至少1处不低于200平方米的集中绿地。

五、开展公共场所绿化:村委会、农家书屋、卫生所、学校等公共建筑周围的公共场所由场所的责任单位负责绿化。主城区及渝西片区村委会所在地绿化率43%以上,渝东北和渝东南村委会所在地绿化率45%以上。

六、鼓励村民采取多种尽责方式开展义务植树、村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不低于85%

七、村庄内的古树名木实行挂牌管理、不得随意砍伐,有明确的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加设保护围栏。散生在各单位管界内及个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保护管理,其余的古树名木由村委会统一管理。

八、重视绿化成果的保护与管理,建立村集体管护机制,有专职或兼职管护人员,无侵占、损毁林木绿地、盗砍滥伐林木案件,近三年无森林火灾,无非法捕捉、猎杀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对植物病虫害做到有效防治。

九、道路干净,村容整洁,溪河、水体无污染。


附件2

2021年永川区绿色示范村名单

序号

镇街

备注

1

大安街道办事处

德胜桥村


2

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

茶园村


3

陈食街道办事处

复兴寺村


4

胜利路街道办事处

杨广桥村


5

卫星湖街道办事处

南华村


6

青峰镇

牌坊坝村


7

板桥镇

凉风垭村


8

松溉镇

新街子村


9

红炉镇

龙井口村


10

三教镇

利民村


11

临江镇

九龙村


12

宝峰镇

五家坡村


13

吉安镇

金门村


14

双石镇

脚盆井村


15

金龙镇

金鼎村


16

永荣镇

子庄村


17

仙龙镇

太平桥村


18

来苏镇

梳妆台村


19

五间镇

新建村、珍宝村


20

朱沱镇

涨谷村、四明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