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69B/2021-00021 发文字号: 永绿委办发〔2021〕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1-02-22 发布日期: 2021-02-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林业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69B/2021-00021
发文字号: 永绿委办发〔2021〕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1-02-22
发布日期: 2021-02-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林业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

永绿委办发〔20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和“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桢楠独秀 茶果飘香”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现就2021年义务植树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住契机,营造氛围

2019年修订的《森林法》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各镇街和区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发挥各级领导参加义务植树的带头作用和示范效应,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国土绿化和保护绿水青山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确保义务植树活动多层次、广领域、全方位蓬勃开展。要结合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意义,大力营造全民参与义务植树的浓厚氛围,增强公民“植绿、护绿、爱绿、兴绿”意识,掀起春冬季全民植树造林的热潮。

二、科学规划,统筹推进

各镇街要把义务植树活动和国土绿化、林业楠木行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绿色示范村创建、森林提质增效和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相结合,科学规划义务植树空间,充分利用城市坡坎崖、边角地和农村零星空地等见缝插绿。因地制宜选择义务植树地点,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开展植树活动。开展古树名木认养等活动,加大保护力度。

三、结合实际,创新开展

各镇街和单位要利用植树节、国际森林日、地球日、环境日、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乡村振兴、国土绿化、林业楠木行动等重点生态工程开展造林绿化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适龄公民积极参与的同时推动我区桢楠等乡土名贵树种发展,打造永川“楠木之乡”。要按照《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创新义务植树方式,因地制宜将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每种尽责形式做实,方便老百姓选择适宜形式尽责植树义务。

四、加强管理,确保质量

为提高造林成活率和绿化效果,各镇街要加强技术指导,做好宣传动员、普及植树知识,提供打窝、栽植等环节技术指导,对栽植树种、品种和苗木规格、配置等进行把关。国有林场要加强保障性苗圃建设,充分发挥国有林场“人、地、技”优势,推广轻基质、无纺布、空气切根等先进育苗技术,培育更多百姓喜欢的优良乡土树、珍贵树、景观树、传家树苗木,为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提供坚实保障。禁止栽植“砍头”树和违法移植大树。要加强植树造林后期管护,落实管护范围、人员、责任和措施。

五、认真总结,报送及时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大力宣传义务植树中的新做法、新成效、新典型和感人事迹,发出好声音、凝聚正能量。3月31号前将附件:2021年度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动态统计表和义务植树活动情况(附3-5张照片)以简报或总结的形式及时报送区绿委办。

联系人:刘世丽,电话:15213426792

邮箱:1372695571@qq.com

附件:2021年度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动态统计表

重庆市永川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动态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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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镇街


部门及镇(街道)植树

累计植树

尽责率%

植树日期

植树地点

植树人次

植树株数

主要树种

植树人次

实体植树株数

其他尽责形式折算株数(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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