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69B/2022-0001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2-02-15 发布日期: 2022-02-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69B/2022-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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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2-02-15
发布日期: 2022-02-1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国有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建设;林区病虫害监测、防治;林区育种、造林、预防森林山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管护;林业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为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林场场部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监察室、生技科、保护科、基建科、种苗办;下设箕山分场、阴山分场、红旗分场、云雾山分场、黄瓜山分场、张家湾分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727.5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357.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369.9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705.14万元,主要一是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资金(桢楠培育)、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支出)等项目结转拨款增加589.5万元,二是基本支出拨款增加115.64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72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91.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73.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82.84 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3680.0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705.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5.6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89.5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27.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7.52万元,比2021年增加70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1.02万元,比2021年增加115.64 万元,主要原因是薪级工资增加而致提取的各项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增加与健康休养费提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农林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86.5万元,比2021年增加589.5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资金(桢楠培育)、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支出)等项目结转拨款增加等,主要用于国土绿化、林木良种培育、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重庆市永川区国有林场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3.3万元,比2021年减少1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2.3万元,比2021年减少5.4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2021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96.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1.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8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林业专用业务用车6 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赵祖坤    联系电话:023-6119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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