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69B/2023-00041 | 发文字号: | 永林审〔2023〕1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8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标题: | 永林审〔2023〕12号关于同意王传紫承包地2023年商品林林木采伐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69B/2023-00041 | ||||
发文字号: | 永林审〔2023〕1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林业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5-18 |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
标题: | 永林审〔2023〕12号关于同意王传紫承包地2023年商品林林木采伐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关于同意王传紫承包地2023年商品林 林木采伐的批复
永林审〔2023〕12号
王传紫:
你提交的采伐申请收悉,经审查《王传紫承包地2023年商品林林木采伐伐区调查作业设计表》,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在设计的4个小班内开展林木采伐作业;采伐面积3.75公顷,采伐树种为香樟、杉木、枫香,采伐类型为抚育采伐,采伐方式为透光伐。本次采伐消耗活立木蓄积总量55.1立方米(详见《王传紫承包地2023年商品林林木采伐伐区调查作业设计表》)。
二、凭此文及时到区林业局审批科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前需将采伐地点、树种、面积(四至界线)、蓄积、采伐方式、采伐有效时间和举报电话等内容在伐区附近群众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作业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立施工责任制,须派技术人员进伐区全程现场监督,严格按设计的林班、小班、树种控制采伐量,严禁越界、超量、采伐。在采伐结束后报告我局,我局将对采伐情况进行抽查。
四、本批复采伐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联系电话:023- 61192305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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