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69B/2023-00040 | 发文字号: | 永林审〔2023〕1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6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标题: | 永林审〔2023〕11号关于同意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金鼎村陈帮秀2023年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69B/2023-00040 | ||||
发文字号: | 永林审〔2023〕1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林业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5-16 |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 ||||
标题: | 永林审〔2023〕11号关于同意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金鼎村陈帮秀2023年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关于同意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金鼎村陈帮秀2023年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的批复
永林审〔2023〕11号
金龙镇金鼎村陈帮秀:
你提交的采伐申请收悉,经审查《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金鼎村陈帮秀2023年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在设计的2个小班内开展林木采伐作业;采伐面积1.3公顷,采伐树种为尾巨桉,采伐类型为主伐,采伐方式为皆伐,采伐强度不超过蓄积总量。本次采伐消耗活立木蓄积总量194.4立方米(详见《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金鼎村陈帮秀2023年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二、凭此文及时到区林业局审批科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前需将采伐地点、树种、面积(四至界线)、蓄积、采伐方式、采伐有效时间和举报电话等内容在伐区附近群众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作业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立施工责任制,须派技术人员进伐区全程现场监督,严格按设计的林班、小班、树种控制采伐量,严禁越界、超量、采伐。在采伐结束后报告我局,我局将对采伐情况进行抽查。
四、采伐结束后,于2024年3月31日前按《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金鼎村陈帮秀2023年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范围完成更新造林和抚育管护,并确保退耕还林范围、面积和林种不变。更新完成后上报金龙镇金鼎村村民委员会自查,验收合格后上报区林业局验收。
五、本批复采伐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联系电话:023- 61192305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