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3-00277 发文字号: 永教人〔2023〕23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3-06-12 发布日期: 2023-06-1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川区2023年中小学教职工区内考调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3-00277
发文字号: 永教人〔2023〕23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3-06-12
发布日期: 2023-06-19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川区2023年中小学教职工区内考调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永川区2023年中小学教职工

区内考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教管中心,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

永川区2023年中小学教职工区内考调实施方案》已经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张贴在公示栏通知到教职工。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3612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2023年中小学教职工区内考调

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区内考调工作,根据《重庆市永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区内考调办法》相关精神,结合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

(一)凡进必考原则

1.申请调入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陈食、大安、卫星湖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中小学校工作,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

2.陈食、大安、卫星湖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中小学校教职工,申请调入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中小学校工作,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

(二)空编进人原则。无空编的学校不得考调教职工。

(三)按需设岗原则。空编学校根据学科紧缺需要进行设岗,教学岗位设到具体学科,管理、职员设到具体岗位。

(四)服从岗位设置原则。凡申请调动的教职工,按调入学校的岗位结构比例重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工资。

(五)人才合理流动原则。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办事处以外的中小学,除个别紧缺学科外,学校原则上应同意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考调后所缺教师在小学全科教师、区外调入教师中予以补充。

二、考调条件

考调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中小学校条件。

(一)学历:中学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小学教师为专科及以上。

(二)任教年限(任教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月):我区农村学校工作(以入编为准)满3学年及以上且在农村学校实际工作满2学年及以上。万寿小学、永钢明德小学、兴隆小学、黄瓜山小学、大南小学、小南小学及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办事处所辖村小交流经历视为农村学校实际工作经历。

(三)近三学年(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四)专业及任教学科: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英语、计算机教师岗位所学专业与申请调入岗位学科应一致。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不一致的,其近2学年(2021-20222022-2023)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应一致。

(五)申报学科(岗位)要求:按照同一学段进行申报,小学教师申报小学岗位,中学教师申报中学岗位。符合以下条件可以跨学段申报:

1.小学教师申报中学教师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中学的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学科教师及职员可报考小学岗位。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 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申请考调城区学校的教职工持调动人员申请表(附件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同底1寸彩照2张及相关材料,于618日上午9:00-12:00到教委1号楼1楼报名。如本人无法前来报名的,可将上述材料交与被委托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区教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初审,审查不合格人员将电话告知不予参加考调。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数与考调计划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未达到2:1开考比例且属紧缺岗位的,学校向区教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开考,否则减少或取消考调岗位。领取准考证、初试、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下文通知。

四、考调组织

(一)城区重点高中学校

由区教委统一安排时间,在各进人学校以面试方式组织实施,测试方式为试讲,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75分的,不予确定为拟调动人选。

(二)除城区重点高中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

1)用人单位初试。用人单位先行初试,初试方案报区教委审批后由各考调学校组织实施,成绩当场公布,初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未达75分的,初试不合格。

2)区教委复试。

初试结果经考调学校校长签字确认后,报区教委人事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区教委按初选成绩合格人数与各考调岗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若初试成绩合格人数与该考调岗位名额达不到2:1的比例,初试成绩须达80分以上者方可参加复试。复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

3)学科岗位初试、复试的测试形式为试讲,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职员岗位的初试、复试测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考生复试成绩,考生总成绩未达75分者,不予调动。

五、拟考调人选确定

拟考调人选根据考调类别、考调学科岗位指标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近三学年(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年度考核等次、职称聘任等级、乡镇工作时间、第一学历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

考察由拟调单位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调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核实报考资格,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等方式进行。

拟考调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在网上(微信群、QQ群)发表各种不良言论或违规上访;

2.有体罚学生、违规补课、不良信用记录等其他师德失范行为的;

3.不服从学校管理、有工作懈怠的;

4.个人年度考核得分为所考核学校最后三名的;

5.20229月至报名前一天有旷工或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予调动。

七、公示

拟调人员考察合格后,将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八、调动

公示结束后,拟调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人员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前,继续在原学校工作,期间如有不服从原学校管理、工作懈怠、违反师德师风建设等要求以及违法乱纪等行为的,或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予调动。

九、考调注意事项及纪律要求

(一)各校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要求、程序确定申请考调人员。

(二)各校申请考调人员须如实填写考调申请表的相关内容,学校主要领导严格审核把关。申请考调人员须经学校班子成员按要求、程序集体研究并公示,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学校组织初试,做好初试方案,报教委人事科备案后实施。

附件: 1.2023年永川区中小学教职工区内考调岗位一览表

2.2023年永川区中小学教职工区内考调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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