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3-0027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发布日期: | 2023-06-1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存量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的通告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3-00272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
发布日期: | 2023-06-19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存量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的通告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存量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办理
办学许可证的通告
按照市教委、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六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渝教发〔2023〕3号)要求,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重庆市内单独或联合举办,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均需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设立。
结合我区实际,请涉及以上培训范围的、还未取得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存量校外培训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到永川区教委监管科(2号楼211办公室)办理办学许可证(联系电话:49855898)。如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不得再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活动,否则将按照无证办学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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