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1-00294 | 发文字号: | 永教办〔2021〕3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评选2020年度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1-00294 | ||||
发文字号: | 永教办〔2021〕3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
成文日期: | 2021-03-26 |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评选2020年度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评选2020年度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永教办〔2021〕30号
各镇街教管中心,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
2020年,全区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开展安全稳定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强化了安全稳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防范建设,提高了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第60条“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和《2020年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要点》中关于“对安全稳定工作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区教委决定在教育系统开展2020年度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1)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2)中小学幼儿园分管安全稳定的负责人;(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办公室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4)教管中心主任或从事安全稳定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
本次表彰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30个(其中直属学校类3个、其余中小学幼儿园类27个);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50名(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1)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学校安全预防、隐患整改、专项整治、校园稳定、师生健康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2)落实安全管理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演练“五到位”。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教职工;(3)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九个一”制度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健全定期例会、政务值班、护校巡逻、校门进出管理、学生宿舍巡查、教师家访以及信息收集、处理、报送等安全制度。
2.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落实到位。
(1)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稳定、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工作任务明确,职责清晰,责任落实,有部署、有检查,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及时报告突发安全稳定事件、情况续报及完结报告;(2)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措施有力、工作扎实、“1+6”专班人员到位,校园安全防范预警机制健全,管理机制完善;(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不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安全防范措施有力,安全稳定风险排查治理管控到位。
3.扎实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扎实开展安全法治健康“三进”校园活动,师生安全意识和校园防范能力不断提高;(2)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良好,无师生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年度内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无传染病疫情、未发生食物中毒、未发生一次性2人以上(或年内发生2起学生非正常死亡)师生死亡事件、未发生集访(非访)或因上访造成较大影响的、无突发事件漏报、迟报和不报现象;(3)无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的情形;(4)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的情形。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热爱学校及周边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努力学习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的政策、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3.积极投身学校安全综合治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作风正派,工作扎实,恪尽职守,在干部和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
4.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的情形。
三、评选办法
(一)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直属学校类由符合条件的学校自主申报,区教委相关科室按程序组织评选;其余中小学幼儿园类由区教委下达名额指标,由教管中心对照先进集体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择优推荐上报,区教委组织审核。
(二)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区教委下达名额指标,各单位对照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择优推荐上报,区教委组织审核。
(三)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2020年永川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和《2020年永川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推荐表中的事迹简介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练,字数限定在500字以内;推荐表要签署相关单位意见并盖章,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推荐表交区教委安稳办105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延国,电话:49853299。
附件:1.2020年永川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指标分配表
2.2020年永川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2020年永川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0年永川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指标分配表
单 位 |
先进集体(30) |
先进个人(50) |
永川中学 |
3 |
2 |
萱花中学 |
1 | |
北山中学 |
1 | |
文理附中 |
1 | |
昌南中学 |
1 | |
景圣中学 |
1 | |
来苏中学 |
1 | |
双石中学 |
1 | |
永川五中 |
1 | |
永川六中 |
1 | |
永川七中 |
1 | |
永川九中 |
1 | |
永十二中 |
1 | |
职教中心 |
1 | |
兴龙湖中学 |
1 | |
凤凰湖中学 |
1 | |
特教学校 |
1 | |
红星幼儿园 |
1 | |
中山路教管中心 |
3 |
4 |
胜利路教管中心 |
3 |
4 |
南大街青峰教管中心 |
3 |
3 |
卫星湖教管中心 |
1 |
1 |
大安教管中心 |
1 |
2 |
陈食教管中心 |
1 |
1 |
朱沱教管中心 |
1 |
2 |
双石教管中心 |
1 |
1 |
临江教管中心 |
1 |
1 |
三教教管中心 |
1 |
2 |
何埂松溉教管中心 |
2 |
2 |
来苏宝峰教管中心 |
2 |
2 |
仙龙五间教管中心 |
2 |
2 |
红炉永荣教管中心 |
2 |
1 |
金龙教管中心 |
1 |
1 |
板桥教管中心 |
1 |
1 |
吉安教管中心 |
1 |
1 |
附件2 2020年永川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
||||||
负责人 |
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事迹简介: | ||||||
直属学校(教管中心)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区教委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0年永川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年 龄 |
|||
职 务 |
政治面貌 |
||||
单 位 |
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事迹简介: | |||||
单位或学校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教管中心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
区教委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