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1-00978 发文字号: 永教基〔2021〕2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1-04-30 发布日期: 2021-04-3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1-00978
发文字号: 永教基〔2021〕2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1-04-30
发布日期: 2021-04-3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永教基〔2021〕29号


各镇街教管中心,中小学,民办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8)精神,现将我区202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不断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完善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奠定良好基础;坚持招生考试工作阳光公平,规范招生考试行为,严肃招生考试纪律,实现平安中考目标;坚持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努力为学生提供特色多样的高中阶段教育服务,满足其对高中阶段教育的选择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

(一)考试

1.考试科目

实行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七科,其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分别实行合堂分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属于本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的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其他任何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2.考试安排

时间

科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12日

9:00-11:00

语文

2:304:30

物理

化学

6月13日

9:00-11:00

数学

2:304:00

道德与法治

历史

6月14日

9:00-11:00

8:45-9:00

9:00-9:20

英语

(听力试听)

(听力考试)


3.计分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成绩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听力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文化考试总分700分。

中招体育考试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16)精神,50分计入升学总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即各科成绩达到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70%及以上为良,80%及以上为优秀。

听障学生参加中考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听障学生参加重庆市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渝教基函〔20189号)规定执行,其英语科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英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2021年初中毕业生的生物、地理学业水平成绩以区教委2020年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以等级呈现,作为学生毕业成绩。现行初中二年级的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由区教委组织。

4.命题及阅卷

(1)由市教科院负责组织统一命题,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不得超标命题。

(2)命题突出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着力加强关键能力考查,提高命题质量,不出超标题、偏题、怪题。结合考生复习备考的实际情况,在保持命题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试题情境设计,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语、数、外、理、化试题2/3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1/3按选拔考试要求命题;道德与法治、历史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

(3)全市继续实行网上阅卷模式,试卷格式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学生在答题卡上答题,答在试题卷上视为无效。

5.考场设置

按考生类别分别设置考场。报考重点中学(含联招学校)考场设在城区,且相对集中,非联招考生在本校设置考场。

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的考生考场设在联招考场,单独设立考室,集中编制考号。

(二)考查

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实验操作和学校开设的地方课、选修课、活动课等学科,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1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59号)要求执行。初中毕业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长、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参考。

各初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427日前完成,430日前完成上报数据材料等工作。

四、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发放

学生在初中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学业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成绩有不及格学科,经补考达到合格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仍发给毕业证书。2020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补考上学年不及格学科,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原学校换发毕业证书。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由市教委统一印制,区教委审核,学校发放。

五、普通高中招生

(一)报名条件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是:

具有我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2020年未获得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200383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按《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渝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含联招)。

具有连续两年我区初中学籍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我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含联招),由我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二)分类报名

1. 全市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实行“一生一号”。考号为10位,编制方法由区中招办统一确定。

2. 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登记,往届生在现就读学校报名登记。

3. 报考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的初中毕业生可兼报普通高中和联招;其他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志愿与中等职业学校间互不兼报。

4.42728日全区初中毕业生在学校分类别报名(联招类、公费师范生类、3+4类、普高类(市外户籍学生)、中职类),学校于429日上报报名数据,57日到区教委基教科交费。

(三)招生计划

我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联招”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委上报市教委审核后下达。

(四)招生办法

1.指标到校

永川中学、萱花中学、北山中学、文理附中按统招计划70%以内的比例分配到区内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的推荐、公示等要求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区县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121)文件和区教委有关规定执行。被录取为指标到校的学生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作为招生录取学校的依据之一和区教委对学校推荐录取工作的考核依据之一。

按照规定:57-15日,联招区指标到校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指标到校招生的报名、推荐、考试、公示及相关录取工作。被录取为指标到校的学生不再参加联招报名考试。

凡报名参加指标到校的考生,必须以联招身份报名,往届毕业生、重庆市外户籍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参加指标到校录取。

2.联招录取

未被指标到校录取的联招考生继续参加联招,由市教委统一组织阅卷,于71-10日统一录取。

3.其他招生

重庆市十一中学作为教育部确定的全国13所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之一,面向全市计划单列招收1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男生的招生等工作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4.降分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

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五)联招相关要求

2021重庆市联招学校数为89所。

1.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及修改时间: 616日至17日,每日9:0020:00,参加联招的考生登录中考志愿填报系统网上填报志愿(网址:www.cqzzxx.com)。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及家长一定要认真核对清楚并保存再确定提交。在填报志愿期间,对所填报志愿有异议又无法进入系统更改志愿的,考生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件(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到区教委中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委中招办审核,市教委中招办验证码回传至区教委中招办。考生及其家长可使用验证码登录系统进行密码重置,在61720:00前自行完成更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网站关闭。

志愿填报方式:2021年联招志愿填报实行平行志愿,充分尊重考生志愿,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难度,有利于考生志愿填报,保障考生权益。考生可填报市级重点中学平行志愿5所,普通联招学校平行志愿5所,同时填写是否愿意服从调配。各学校要加大中考联招志愿填报工作管理力度,一经查实代替或干涉考生志愿填报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坚决保证考生志愿填报权益。

2.联招录取

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志愿,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委中招办进行统一录取。

考生志愿不足的学校由市教委中招办按“是否愿意服从分配”、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未被联招录取的考生退回学籍所在区县教委中招办参加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六)关于考试招生费用

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教财〔201359号)执行,即“联招类、公费师范生类、3+4类”每生90元,“普高类、中职类”每生80元。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确保上下政令畅通,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考务工作管理。招生考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环节多、任务重,各学校要扎实做好中考组织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中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中考防疫工作,制定防疫措施,明确相关涉考工作人员责任,签定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试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分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密措施,加强对监考人员和考生的培训,周密部署考试、阅卷、招生录取等工作。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招生考试的各项保障工作。

(三)规范特殊类型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招生,要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班,严禁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调减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并严肃追究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四)严肃招考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任何学校和老师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格规范整治后的“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整治后划转为公办学校的,其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辖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属于中考联招区的,纳入联招统一录取。严格规范整治后的“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整治后划转为公办学校的,其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辖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属于中考联招区的,纳入联招统一录取。规范后继续举办民办学校的,由辖区教育部门统筹管理,按规定要求和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凡违规招收的高中学生不得注册高中学籍。已被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录取的考生,普通中学不再录取。各学校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干涉学生志愿填报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凡在考试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失密泄密、失职渎职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注重政策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充分、深入、细致地宣传招生考试政策、招生程序和招生办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理性对待分数,帮助学生确立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同时,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有关防疫要求。要会同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网络谣言、不实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营造和谐稳定的考试氛围和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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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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