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1-00959 发文字号: 永教人〔2021〕17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1-11-30 发布日期: 2021-11-30
标题: 关于印发永川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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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永教人〔2021〕17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1-11-30
发布日期: 2021-11-30
标题: 关于印发永川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永川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教人〔2021173

各镇街教管中心,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电大,教委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区教师专业素质提升,特制定《永川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28

(此件依申请公开)


永川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认真探索名师培养的有效途径,根据区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的意见》(永教人〔2021〕169号)及当前我区名师工作室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名师工作室建设为平台,力争把进入名师工作室的研修学员培养成为师德高尚有魅力、勤学善思有思想、教能高强有成绩、教艺精湛有风格、教研高远有成果、社会认同有声誉的“名师”,发挥名师研修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探索优秀教师的培养机制,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工作任务

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是其工作室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其研修学员的培养工作。每个名师工作室应突出自己的特点,体现自己的特色,制定切实可行的一个培养周期(三年)的工作目标和每年的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课题科研。在任期内,领衔名师要主持1-2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论文5篇以上,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研究成果须获得市教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二)重视教学指导。领衔名师负责指导工作室的参研学员,每名参研学员要负责结对帮助3-5名青年教师,其中至少有1名农村教师。领衔名师每年开设2次以上的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工作室成员每学期上3节学校示范课,2节区级示范课,评课10节以上,撰写2篇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并在区级以上范围交流或发表。工作室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教学研讨活动。

(三)发挥工作室的人才优势。名师工作室是学科人才集聚的地方,要结合市区教师教育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学科课程培训、教师提高培训、送课下乡等活动,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榜样带头作用。

(四)关注学科课程研究。工作室的成员要有前瞻性,要主动了解和探知学科发展的新动态,结合当前的课程改革,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的新方法、新途径和新技能,不断提升教育水平和科研能力。

(五)名师工作室成果呈现。名师工作室要注意自己的成果物化和成果收集。要把立项的课题、撰写的论文、专著,开展专题研讨会、报告会、专题讲座、名师论坛等各项活动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对有价值的资料,做到及时在学科间进行交流,以发挥成果的辐射作用。

(六)参研学员提高明显。通过三年的共同研修,参研学员进步明显,无论是教育观念、学科理论知识、教学技能还是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都有显著提高,并有教学业绩、教学著述、赛课获奖、课题成果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三、工作室领衔名师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遴选参研学员的工作;可以根据工作进程调整研修工作内容;对参研学员实行分类指导,并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引领工作室成员积极开展研修活动;合理安排使用工作经费,定期汇报工作室的工作情况。

四、工作室研修学员工作职责

参与名师工作室的相关活动,分享名师工作室所取得的研修成果,优先参与名师工作室申请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自己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可以通过名师工作室进行推广或推荐发表,接受名师的评价考核,对于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定期向名师汇报。定期在区级、学校或年级举行公开课或示范课,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相应的学习研讨活动。

五、组织管理

永川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全程指导名师工作室工作。由教委人事科牵头,整合区继教中心办公室、财审科、基础教育科、教科所、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努力做好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在专家讲学、观摩研讨、考察学习、引领指导等方面资源共享。永川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和评估等工作。

由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整合各个名师工作室力量,在通识培训、专家报告、考核考评等方面资源共享。

六、工作考核与激励

区教委负责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工作室每年进行过程性考评一次,提出考评意见,引领、指导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年度过程性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第二年工作经费暂缓下拨。一个周期进行一次总体考评,对考评获优秀等次者在下一届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聘任优先。

领衔名师负责对工作室成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教委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评选为优秀学员的,评职、评优同等条件优先。

考核标准见附件《永川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考核细则》。

七、工作设施配备

名师工作室设在领衔名师所在学校,根据每个名师工作室现有设施,教委直接给每个名师工作室配备工作必须的设备设施,以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具体情况是:独立的工作间,办公所需的桌、椅等由学校提供,其他办公设施由教委核定后安排资金配备(一台台式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扫描仪)。

八、工作经费总额与报账

工作经费实行总额核定,教委按每位名师工作室研修学员一个周期20000元核定费用,领衔名师工作经费按30000元核定费用,原则上不增加所在学校负担。经费的使用权归领衔名师,每个名师工作室不能突破核定的经费总额。

学员工作经费包括书籍资料费、专家授课费、活动开展费、课题研究费、观摩研讨费、考察学习费等。

领衔名师工作经费包括办公经费、学习提升费(包括添置书籍资料,参加高端培训、高层会议与活动,观摩研讨、考察学习)等。

名师工作室经费实行报账制。教委每年拨经费总额的三分之一给领衔名师所在学校,由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所在学校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财务制度代教委行使报账权,区教委定期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

附件:永川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考核细则


附件

永川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名师工作室考核对象为名师工作室及名师工作室成员。

二、考核方式

名师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工作周期内实行年度过程性评估和任期届满终结性评估相结合。加强过程性管理,实施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年度考核评价,并向区教委提交年度考核报告和终结性评估报告。考核小组采取深度访谈、现场答辩、问卷调查、资料查阅、成果检验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情况、名师作用发挥情况、成员培训学习效果情况、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情况、培训经验和成果推广情况等。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名师工作室考核

1.常规管理15分

成员组成合理,实行流动管理,管理制度健全并能及时考核3分;工作计划总结完善,经费预算合理,执行情况良好3分;档案健全,专人负责2分;积极构建网络平台,维护更新及时,网络资料建设完善,网络社区活动丰富5分;经费使用符合有关规定2分。

2.队伍培养20分

每位工作室成员结对帮带3-5名青年教师(其中至少有1名农村教师),帮带效果好3分;工作室每月至少开展1次教学研究活动,领衔名师每年开设2次以上的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6分;工作室成员每学期上3节学校示范课,2节区级示范课,评课10节以上,撰写2篇教育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在区级以上范围交流或发表6分;工作室成员教育教学能力明显提升,在学校专业发展考核中表现突出5分。

3.教学研究20分

引领学科课堂教学改革,精心打造高效课堂,构建了科学的课堂教学模式8分;承担市、区课改研究及培训授课等相关任务,在本地区及更大范围内发挥示范作用4分;承担学科教育教学业务指导任务,每年面向农村学校开展送教、助学、送培训等活动不少于2次,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4分;积极进行校本课程资源开发,每年形成校本课程资源开发典型案例至少1个4分。

4.课题研究20分

主持1-2项重庆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工作室成员积极参与,并取得较好成果8分;课题研究每年有实质性的推进,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积极影响3分;课题研究三年形成阶段性成果,并能够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推广3分;开展考试、命题研究。每年对区县、市级以上考试试题进行评价、分析,并撰写评价分析报告,加强对教学的指导作用6分。

5. 成果展示20分

工作室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区级以上高层次教学展示活动,包括课堂教学研究、讲座沙龙、高峰论坛等8分;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核心期刊至少1篇8分;提交1篇以上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建设性的调研报告4分;课题研究成果获国家、省级、市级、区级教育部门认可的教育教学创新成果、教科研成果奖项(酌情加分)。

6.公益活动5分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育教学公益活动2分;利用网络平台面向全区教师积极开展在线指导、名师答疑等活动3分。

(二)名师工作室研修学员考核

1.出勤20分

一次缺旷扣6分,一次事假扣2分,一次病假扣1分。考勤分扣完自动退出。

2.研修作业70分

每个名师工作室应给研修学员布置一定的研修作业,研修作业至少包括读书心得、报告笔记、特色教案、教学案例、教学反思、评课稿、研究论文、课题报告、研修报告等。

每次作业未按时完成扣3分,未按量完成扣3分,未按质完成扣4分,作业分扣完自动退出。

3.课题研究10分

一个周期完成一个研究课题,根据质量按10、8、6、5、0计分。

4.附加分

在学习期间,论文、案例、科研成果等发表、获奖为附加分。同一篇论文、案例、科研成果等多次获奖、刊载,以最高一次加分。附加分计入考评总分。

一篇论文、案例、科研成果等获全国〔教育学会专委会(含专委会)〕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获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教研部门、市级学会(含专委会)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一篇论文、案例、科研成果等发表在全国核心期刊,加10分;发表在有刊号的正规报刊,加5分;发表在省级内刊加4分,发表在区级内刊加2分。

四、结果运用

名师工作室和研修学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对象经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其中工作室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摘牌并取消待遇;学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名师工作室成员资格,同时可根据实际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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