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1-00963 | 发文字号: | 永教人〔2021〕23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标题: | 转发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1-00963 | ||||
发文字号: | 永教人〔2021〕23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
成文日期: | 2021-11-30 |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 ||||
标题: | 转发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转发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永教人〔2021〕235号
各镇街教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21〕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按文件要求,通知以下人员参加注册:未参加首次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暂不含行业办学校教师),去年新入职的教师(试用期满、完成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5年注册有效期届满的需要进行定期注册的教师;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的,现已达到注册条件的教师。借调教师在借出单位参加注册。
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通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聘任为中小学教师专任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未参加首次注册的,去年新入职的教师(试用期满、完成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定期注册。
各单位通知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网报,各确认点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现场确认资料。网报时间:10月12日—10月26日;现场确认时间:10月27日—10月29日;现场确认地点:区教委1号楼317室。各学校除上交《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纸质件外,另单独建档保存电子件一份。现场确认时一并上交“重庆市2021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纸质件加盖确认点公章,电子件发邮箱469736099@qq.com。
联系人:王 平 联系电话:49861008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