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4-00025 | 发文字号: | 永教基〔2024〕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4-01-30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停办临江小学二郞村幼儿班等10所幼儿班(园)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4-00025 | ||||
发文字号: | 永教基〔2024〕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
成文日期: | 2024-01-30 |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停办临江小学二郞村幼儿班等10所幼儿班(园)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停办临江小学二郞村幼儿班等10所
幼儿班(园)的批复
各相关学区,小学、幼儿园:
各单位《关于停办幼儿(园)班的请示》收悉。根据《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临江小学二郞村幼儿班、临江小学龙洞桥幼儿班、石脚小学幼儿园、大安小学隆济村幼儿班、三教小学双安村幼儿班、金龙小学山泉村幼儿班、普莲小学幼儿园、吉安小学茯苓村幼儿班、三教镇启智幼儿园、板桥镇启航幼儿园”终止办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妥善安置好原在园幼儿的就学事宜。
二、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校产和债务,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办园等级证书》和印章依法上交区教委基础教育科。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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