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区交通局编制和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交通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听民意、惠民生、解民忧,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基本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中发挥更大作用。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区交通局在不断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细化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局属各科室、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平台,公开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预算决算、建议提案办理、重要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据统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23条,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53条(其中,领导信息7条,机构职能2条,提案建议办理结果49条,年度报告2条,预决算信息18条,公告公示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不断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2023年,区交通局共收到3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法定时间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区交通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方面,区交通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编制了《永川区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结合上级要求调整优化专栏,积极完成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养护、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等交通运输领域专栏设置。另一方面,区交通局安排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加强“永川交通”政务微博、“永川交通”政务微信管理运营和日常维护,重点强化重大政策法规、重要活动会议等内容宣传,2023年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8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72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交通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组织各信息发布科室、单位不定期开展自纠自查,同时结合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区级政务公开检查等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28

行政强制

2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思想意识不够到位,个别科室、单位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是政府信息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存在集中更新现象。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各科室政务公开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实效。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把控信息审核,持续做好“三审三校”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交通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区交通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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