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机动车驾驶学员的一封公开信
致广大机动车驾驶学员的一封公开信
广大机动车驾驶学员:
近期,区交通局、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收到多起投诉举报,反映一些非法中介以低价招生、迅速拿证、考试“软过”等作为宣传噱头,高价招收学员后转卖给驾校,从中赚取高额差价。甚至有非法中介收取培训费用后卷款“跑路”,导致学员合法权益受损。为保障驾考学员的合法利益,区交通局、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温馨提示:
——认准正规驾校。选择到交通部门许可(备案)的正规驾培机构报名(详见附件),报名交费请在正规驾校的报名大厅或财务室完成,并要求其开具发票或收据,切勿将钱交给中介人员或直接交给教练员,避免上当受骗。
——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一些人员为达到招生目的,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广大学员切勿相信“保过”“XX天拿证”“软过”这样的宣传,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组织考试,不存在“软过”的可能。
——签订培训协议。报名缴费前签订《永川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协议》,充分了解培训费用包含的收费项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尤其是对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培训科目学时以及退费程序、违约金等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予以明确约定。
——及时维护自身权利。坚决抵制各种吃拿卡要、乱收费、学时弄虚作假、不在核准训练场地进行培训等违规行为,相关权益受到侵害时,收集好证据(培训合同、发票以及音频、视频资料)以便维权。学员在培训考试过程中,发现教练及考场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吃拿卡要、收取礼金、涉嫌舞弊等情况,欢迎举报投诉。投诉电话:区交通局:023-49808693;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电话:023-49803107 。发生合同纠纷时,请与驾校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祝您学车愉快!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局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2023年永川区驾培行业公示表
序号 | 机构全称 | 报名电话 | 报名地点 | 负责人或法人 | 培训场地地址 | 培训范围 | 投诉举报电话 |
1 | 重庆融运驾驶员培训有公司 | 023-49880889 | 兴龙大道2号(农机校西门旁内) | 罗凯 | 兴龙大道2号(农机校西门旁) | C1、C2 | 13709400199 |
2 | 重庆市永川区恒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普通合伙) | 023-49333554 |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胜利村果园村民小组 | 刘杰 |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胜利村果园村民小组 | C1、C2 | 023-49333554 |
3 | 重庆市庆源满亿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 | 023-49388333 18323058365 | 永川区昌州大道中段12号附8号(植物园大门旁) | 王一利 | 永川区昌州大道中段12号附8号(植物园大门旁) | C1、C2、D、E、F | 023-49372866 |
4 | 重庆市华西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 023-49366128 19122488558 | 永九中斜对面华西驾校办公室 | 彭长虹 | 永九中斜对面华西驾校 | C1、C2 | 023-49366128 |
5 | 重庆市永川区腾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 13678439685 | 永川区华创大道银山源加油站旁 | 唐章勇 | 永川区华创大道银山源加油站旁 | C1、C2 | 023-49366777 |
6 | 重庆市永川区宇泓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 023-49229996 |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大水缸宇泓驾校内 | 罗奇昌 |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大水缸 | C1、C2 | 023-49229996 |
7 | 重庆市友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 18983465379 | 科创学院 | 魏卫东 | 凤凰湖工业园区 | C1、C2 | 023-49886003 |
8 | 重庆市永川区光华驾驶员培训学校 | 023-49859966 | 永川区纵达城二手车市场 | 何正福 | 重庆市永川区青峰镇胡豆坪村易家院村民小组 | C1、C2、B1、B2、A1、A2、D、E、F、C6 | 023-49859966 |
9 | 重庆途顺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023-49895306 | 永川区纵达城二手车市场 | 何正福 | 永川区竹溪家园 | C1、C2、B1、B2、A1、A2.D.E.F | 023-49895306 |
10 | 重庆市永川区长荣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心 | 023-49211119 | 永川区茶山竹海步行道内 | 刘冲 | 永川区茶山竹海步行道内 | C1、C2 | 17725187617 |
11 | 重庆通荣渝永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 023-49888223 | 永川区和畅大道 | 邱月 | 永川区和畅大道 | C1、C2 | 17783848068 |
12 | 重庆川和驾驶员培训部 | 13452191689 | 永川区纵达城川和驾校报名服务大厅 | 陈自松 | 重庆智能工程学院 | A1、 A2、 B2、 C1、 C2、D、E、F | 023-49859005 |
重庆市永川区黄瓜山申家院子村民小组 | |||||||
13 | 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 17783975421 | 永川区新泰路179号 | 孔令敏 | 永川区新泰路179号 | C1、C2、C5 | 023-49832519 |
14 | 重庆人人学永诚机动车驾驶培训(集团)有限公司 | 023-49333676 | 重庆市永川区双楼路106号 | 夏福均 |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孙家口村牌坊新村 | C1、C2 | 13368114888 |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永钢村(118、121公交车终点站) | |||||||
重庆市永川区双楼路106号(原汇东生物园区内) | |||||||
15 | 重庆市万里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 15310896633 | 永川光彩大道368号(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校内) | 曾兵 |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 C1、 C2、 C5、 D、 E、F | 023-49221288 |
永川区华竹商贸区(惠民医院对面) | 永川区华竹商贸区 | ||||||
16 | 重庆市烽程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49583309 | 新永中斜对面 | 刘权 | 王家岩 | C1、C2、D、E、F | 023-49583309 |
17 | 重庆巨翔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 13368277222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中心幼儿园旁 | 严帮财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中心幼儿园旁 | C1、C2、D、E、F | 023-49402488 |
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 | 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 | 023-49402488 | |||||
18 | 重庆市永川区龙坝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 023-49309188 17782260500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工业园区瑜琥玻璃旁(龙坝驾校训练场内) | 李方洪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工业园区109省道马口井村路段路西 | C1、C2、D、E、F | 023-49309188 |
19 | 重庆市捷盛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023-49336999 | 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西段235号 | 冉冉 | 重庆市永川区丰田村 | C1、C2 | 023-49336999 13709414949 |
20 | 重庆市永川区景通鑫航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 023-49860750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铁山村 | 胡开生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铁山村 | C1、C2、C5、E、D、 |
023-49406098 |
21 | 重庆市永川区金顺通驾驶员培训学校 | 023-49893555 | 永川箕山路 | 刘勇 | 永川箕山路259号 | A1、A2、B1、B2、C1、C2、C3、D、E、F | 023-49893555 |
22 | 重庆市永川区益才驾驶员培训学校 | 023-85389799 13883333230 |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外环西路149号 | 周光辉 | 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外环西路149号 | C1、C2 | 023-85389799 13883333230 |
23 | 重庆市永川区万强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13500359140 | 重庆市永川区新永中前行一百米 | 万光祥 | 重庆市永川区新永中前行一百米 | C1、C2、C5、D、E、F |
023-49838555 |
永川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协议
甲 方(培训机构):
乙 方(学 员):
重庆市永川区道路运输协会驾培分会 监 制
根据《民法典》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永川区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自愿、平等、互信的原则基础上,就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选择 C1 C2 C5 A1 A2 B1 B2 型教练车进行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
第二条 培训费用及其他费用约定:
(一)培训费用
乙方向甲方自愿支付培训费用(科目二及科目三) 元整(大写: )。
(二)其他费用
甲方是否代缴乙方其他费用:1.体检费50元是 否;2.学员学时卡20元是 否;3.理论培训费199元是 否 ;4.各科目首次考试费(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1)科目一(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50元/次是 否,(2)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160元/次是 否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180元/次是 否 ,(4)驾驶证工本费10元是 否。如与当地的考试收费及补考费标准不一致,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考试及补考费收费标准执行;5.其他 。
以上乙方付款培训费用及其他费用明细详见附件《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费用付款明细表》。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按《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相应车型培训项目和学时为乙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提供培训费用、考试费用发票等相关手续;
(二)按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要求为乙方办理考试等相关手续;
(三)为乙方的培训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在交通部门备案的驾驶操作训练场地;
(四)为乙方的培训提供作风素质优良、技术过硬、有安全意识、有服务理念且持有重庆市永川区道路运输协会驾培分会或驾培机构颁发的《教练员上岗证》的教练员;
(五)为乙方的培训提供教练车号牌和标识卡齐备、安全防护装置符合相关标准的教练车;
(六)在乙方通过科目一考试后 日内安排乙方进行车辆驾驶操作培训;
(七)在《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乙方各科目考试全部合格后,及时协助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八)相关培训、考试事宜应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九)甲方及所属员工不得以任何名目、方式向乙方收取培训协议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或物品;
(十)甲方应主动公示交通部门备案手续、培训经营范围等相关手续。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项目、时间完成全部培训项目和学时;
(二)在培训过程中,乙方若受到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有权要求甲方予以纠正;
(三)乙方承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乙方承诺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学员服务卡不得不交由他人使用;
(五)按要求使用机动车驾驶计时培训设备进行操作培训;
(六)乙方完成当次科目二或科目三操作培训后,应在教学日志签字确定;
(七)乙方提供的证件、体检报告及相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第五条 双方约定:乙方完成《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中相应车型规定的培训学时:
学时安排表
内容|学时|车型 |
A1、B1 |
A2 |
A3 |
B2 |
C1 |
C2 |
C3 |
C4、D、E、F |
C5 |
C6 |
总学时 |
78 |
88 |
114 |
118 |
62 |
58 |
50 |
38 |
60 |
30 |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
10 |
12 |
14 |
14 |
12 |
12 |
12 |
10 |
12 |
4 |
基础和场地驾驶 |
32 |
36 |
47 |
50 |
16 |
12 |
14 |
10 |
14 |
16 |
道路驾驶 |
20 |
22 |
33 |
32 |
24 |
24 |
16 |
10 |
24 |
4 |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
16 |
18 |
20 |
22 |
10 |
10 |
8 |
8 |
10 |
6 |
备注:每学时为60分钟。其中,有效教学时间不得低于45分钟。
乙方未能通过科目考试,乙方若需增加培训项目和培训学时,应向甲方补交培训学时费用(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约定条款为准)。
第六条 双方约定:共同遵守甲方拟定的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的教学计划;
(一)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到甲方安排的训练地(场地、道路)参加培训。乙方因故不能参加培训事前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后续培训时间;
(二)甲方因故调整、变更教学计划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乙方认可的方式予以弥补;
(三)训练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培训规程,服从教练员的指挥,在无教练员指导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练车;
(四)乙方违反培训规程,甲方可对其采取批评教育直至终止培训等措施;对因乙方擅自操作教练车并造成损害后果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非在甲方组织的教学培训活动,乙方自行训练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终止培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一)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培训服务内容和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的;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超过三年的;
(三)乙方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第五次考试不合格的;
(四) 乙方在培训过程中,严重影响教学安全和教学秩序,拒不纠正的;
(五) 培训机构对乙方不按规定培训弄虚作假,经乙方提出后拒不纠正的;
(六) 培训机构未按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经乙方提出后拒不纠正的;
(七) 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存在索取、收受学驾人财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经乙方提出后培训机构拒不纠正的;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约定对乙方进行培训,造成培训周期延长的,由甲方负责乙方的后续培训工作,由此产生的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参加培训、预约考试、在外校培训、未及时收发信息等,给乙方延考误考及考试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培训周期延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乙方凡是预约考试成功后拒不服从驾校管理,不积极配合教练员教学,未参加培训及私自修改系统密码的,请本人带上有效身份证提前3个工作日到辖区车管所取消考试预约,否则视为违约,违约给乙方造成缴费不成功、补考所产生的费用(含本应由甲方承诺支付的费用)后果自行负责;
(四)因乙方提供虚假证明和不实证件、体检作弊、考试作弊等违法违规造成乙方不能参加考试、不能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或已取得驾驶证撤销和注销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如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甲方可以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九条 退学退费约定
(一)有第七条(一)(二)(三)(四)款,第八条(四)款情况之一的,乙方申请退学退费的,甲方不予退款。
(二)有第七条(五)(六)(七)款情况之一的,乙方申请退学退费的,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缴纳的培训费用和其他费用。
(三)在甲乙双方未签订此协议前,甲方给乙方录入学籍的,乙方申请退学退费的,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所有缴纳的费用,并按缴纳费用总额的30%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四)协议履行期间,乙方未参加科目二、科目三培训的,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退费的,甲方扣除培训费用总额的30%后,剩余培训费用退还给乙方。未实际产生的其他费用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五)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已参加科目二、科目三任一培训的,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退费的,甲方扣除培训费用总额的50%后,剩余培训费用退还给乙方。未实际产生的其他费用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六)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已完成科目二及科目三任一培训的,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退费的,甲方扣除培训费用总额的70%后,剩余培训费用退还给乙方。未实际产生的其他费用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七)乙方因突发影响驾驶培训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甲方扣除实际支出成本后,剩余培训费用退还给乙方。未实际产生的其他费用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一)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 若协商未达成一致,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永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在培训过程中因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性增加收费项目,其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在培训过程中若遇本行业市场因素调整费用的,甲方及时提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乙方按调整后标准缴纳和补缴;
(三)本培训协议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标准正确,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符视为无效;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补充约定
第十三条以上培训协议第一条至第十二条款内容本人已认真阅读,同意签订本协议。
以上培训协议第一条至第十二条款内容本人已认真阅读,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十四条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附件:
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费用付款明细表
学员姓名(签字): 培训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金额(元) |
小计(元) |
总计(元) | |
一 |
培训费用 |
|
|
¥:
大写:
| |
二 |
其 它 费 用 |
体检费 |
|
| |
学时卡费 |
| ||||
理论培训费 |
| ||||
科目一考试费 |
| ||||
科目二考试费 |
| ||||
科目三考试费 |
| ||||
驾驶证工本费 |
|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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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