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0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公安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部署要求,在区政府办公室指导下,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关于及时修改和公开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白头2023663号)要求,对我区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修订。通过政府网站区公安局专属网页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20条、政协委员提案39条,对犬只管理等相关问题进行解读,公开预决算、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等其他政府信息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累计接办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在法定期限内规范制发正式公文进行回复反馈。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级审校制度,抓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源头管理到位

    平台建设落实政府网站区局专属网页信息常态化维护,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要求对各板块内容进行更新,确保信息鲜活准确。切实加强平安永川微博号以及永川公安微信公众号、头条号、西瓜视频等4个政务新媒体日常更新维护,全年发布信息3050余条。

    )监督保障。不断健全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定期巡检等制度机制,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59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9124

行政强制

42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8.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区公安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持续改进,但仍然存在部分短板弱项一是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载体还需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加强平台维护。进一步提升区公安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力度、板块建设力度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维护更新频次,着力使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加便捷、平台更加高效。二是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审核。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文字表述准确规范、信息内容鲜活详实、保密规定严格落实。三是持续加强主动公开。进一步强化信息收集,围绕涉及公安工作的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依法主动公开信息,进一步提升群众了解公安工作的便利度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四是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建设。提升政策掌握深度广度,进一步加强后台运维值守,确保政务新媒体互动高效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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