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6X8/2023-0000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6X8/2023-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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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检查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森林治安防火管理工作;协助监察委监察留置陪护安全管理工作。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是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内设机构33个、镇街派出所25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9692.5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927.7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1764.81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 4672.1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728.59 万元。上年结转数增加943.5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9692.58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43638.2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3161.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1079.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813.89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 4672.1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342.61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2329.56万元。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9692.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92.58万元,比2022年增加467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5029.5 万元,比2022年增加2342.61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政策性增资、社会保障基数调整增支、公用经费定额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4663.08 万元,比2022年增加2329.5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永川区图码联采解析研判系统和智慧监所建设项目,二是视频监控及网络运行维护和永川区社会治理“云网工程“建设项目上年应付未付款项增加。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办案业务及装备购置、辅警人员及公用经费保障、道路交通管理、羁押场所管理、监察留置场所管理、视频监控及网络运行维护、永川区社会治理“云网工程“建设、公安房屋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全民反诈专项行动、长江大保护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1128.64 万元,比2022年减少200.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22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餐安排在局机关食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3.64万元,比2022年减少167.3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将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政法纪检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次下达指标中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400万元,比2022年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数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759.97万元,比上年增加863.6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4663.0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部门共有车辆 20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29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江卢  联系方式:0234957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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