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6X8/2020-0002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0-08-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6X8/2020-0002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0-08-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有效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的主要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黑恶势力,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公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协助纪检监察委监察留置场所管理等。

(二)内设机构。永川区公安局是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内设机构34个、镇街派出所24个。

(三)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2019年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7,871.79万元,支出总计37,871.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8.73万元、增长8.01%,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2,808.73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7,87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8.73万元,增长8.0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0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50.22万元,占97.83%;其他收入821.57万元,占2.17%。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7,61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56.29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36.8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269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52.66万元,占49.32%;项目支出19,066.69万元,占50.68%;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形成的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050.2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87.16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新增监察留置场所管理支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内外场维护支出、警务辅助人员增人增支等导致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5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7.16万元,增长了5.67%。主要原因是新增监察留置场所管理支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内外场维护支出、警务辅助人员增人增支等增加财政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69.72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是调整政府绩效考核奖标准、调整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标准、落实退休人员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警务辅助人员增人增支、民警增人及工资调级晋衔增支、民警和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增加预算,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等。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5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7.16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新增监察留置场所管理支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内外场维护支出、警务辅助人员增人增支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69.72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是调整政府绩效考核奖标准、调整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标准、落实退休人员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警务辅助人员增人增支、民警增人及工资调级晋衔增支、民警和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增加预算,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等。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33,262.98万元,占89.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7.78万元,增长11.12%,主要原因是调整政府绩效考核奖标准、调整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标准、落实退休人员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警务辅助人员增人增支、民警增人及工资调级晋衔增支、民警和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等增加预算,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80.42万元,占5.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85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是2019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 

(3)卫生健康支出892.88万元,占2.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3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相应医保缴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013.94万元,占2.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62万元,增长13.0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民警职工工资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52.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1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0.63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落实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2016-2018年经费在2018年一次性兑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休未休年假补助、政府绩效考核奖励、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励、离退休健康休养费、退休一次性补助、遗属生活补助、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等。公用经费2,24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81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增人调级相应公务交通补贴增加形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23.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65万元,下降14.2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务车辆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7.57万元,增长10.59%,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警务工作需要,2019年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20辆,比2018年多10辆;二是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1人次增加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6.33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重庆市公安局组织的赴以色列学习考察先进的网络安全管理技术产生的差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部门邀请参加,年初未预算该项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安排出国(境)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291.72万元,主要用于报废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20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2万元,年初预算未包括车辆购置税。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2.55万元,增长125.8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以来控制公务车辆更新购置,致使区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已达报废条件的积压多、车况差,2019年比2018年多更新购置10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12.9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业务车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68万元,下降18.6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车辆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实行单车核算,控制公务车辆运行维护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97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车辆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实行单车核算,控制公务车辆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接待费12.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02万元,下降69.1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33万元,下降51.6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2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98辆;国内公务接待162批次1,79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50元,车均购置费14.59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4.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0.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81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增人调级相应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7.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6万元,下降39.6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次数与时长,大部分业务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86.8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5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1.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4.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5.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45.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5.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11%。主要用于采购应指工程运行维护项目、公安局内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公务车辆采购、茶山派出所装修扩建工程、安检排爆系统、DNA试剂耗材、区公安局办案中心改造工程、区公安局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物业管理、装备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855.13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 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为9284.7万元,执行数为 8922.6 万元,完成预算的96%。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江卢 023-4957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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