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永发改委〔2023〕12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区居民住宅用水安装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物价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39H/2024-00002 | ||||
发文字号: | 永发改委〔2023〕12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区居民住宅用水安装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物价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规范我区居民住宅用水安装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侨立水务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自来水安装收费行为,明晰安装收费界限,减少安装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1〕228号)精神,参照重庆主城区和周边区县做法,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安装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各镇街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含各镇街城镇规划区以外撤并的原乡镇政府所在地、经区政府批准建设的新村居民点、集中搬迁安置点)新建居民住宅一次、二次供水设施“一户一表”安装服务收费标准分别按3500元/户、3900元/户包干执行。
其余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一户一表”安装服务收费标准按1800元/户包干执行。
二、收费对象。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由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向供水企业缴纳。其余新建居民住宅由用水户向供水企业缴纳。
三、其他事项。其它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的自来水安装服务,其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以上收费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执行之前的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安装服务收费,由供水设施安装单位和建设业主按照原有合同约定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