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房屋和市政工程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第7期)

日期:2021-02-04

永住建委〔2021〕20号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房屋和市政工程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第7期)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落实市住房城乡建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按照区住建委《关于开展房屋和市政工程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的通知》(永住建委〔2020〕321号)、《关于立即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通知》(永住建委〔2020〕330号)要求,2020年12月9日开始,区住房城乡建委成立7个巡查组,对全区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检查。现将2021年1月18日到31日的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巡查组重点针对在建项目“两防”(防高坠事故、防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群死群伤事故)、可能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疫情防控等方面的隐患进行排查,截至1月31日,本期共巡查工地56次,发现安全隐患77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12份,进行现场简易处罚3起。

二、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项目名称:俊豪文昌里项目1#-7#、21#、23#-25#及地下车库,施工单位为重庆北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1.29#、30#、31#楼搭设的模板支架不规范,纵横向剪刀撑局部缺失,水平剪刀撑部分未设置,封顶杆未贯通链接,自由端过长,个别立杆间距未按要求设置,顶托部分偏心受力,梁板大于900   cm未设置独立支撑杆;2.木工操作作业台未设置防尘罩;3.“日周月”检查记录签字不完善;4.顶板临边防护立杆未落地;5.需加强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扬尘控制及文明施工管理。

处理意见:立即整改。

(二)项目名称: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龙马大道陈食连接段道路工程,施工单位为中交一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1.施工现场警示标语标识牌设置不够;2.与施工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施工现场;3.砂浆搅拌机未设置防护棚;4.扬尘控制差。

处理意见:立即整改。

(三)项目名称:爱情十里天镜,施工项目为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问题:1.抽水机的传动装置防护罩缺失;2.电焊机一次侧铜线裸露,配电箱内维保记录滞后,箱处无责任电工姓名及联系方式;3.水平防护网内扣件、木枋等未及时清理;4.卸料平台上挡件未与砼主体贴紧,尾部未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5.42#楼同一平面设置两个卸料平台。

处理意见:立即整改。

(四)项目名称:交通运输设备生产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为重庆远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问题:1.临时施工用电凌乱、私设插座,无责任人,无日检查表;2.部分工人进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3.砂浆搅拌机未设置防护罩;4.施工现场易扬物质未覆盖,文明施工差。

处理意见:立即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压实责任。继续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危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面超过9人、塔机下方违规操作等9个方面安全隐患排查,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继续加大对人员到岗履职、危大工程、起重伤害、车辆伤害方面的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严格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严格执法。发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履职情况差的一律扣分并全区通报处理。发现的一般问题和安全隐患,责令各责任主体立即全面整改。发现存在较大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并依法依规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以最高限立案查处。我委将以最严格的检查、最严厉的执法措施,加强全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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