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跳蹬河上游东侧支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永水许可〔2024〕01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跳蹬河上游东侧支路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关于跳蹬河上游东侧支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代码:2105-500118-04-01-837492),我局组织专家对《跳蹬河上游东侧支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涉河工程位于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办事处桂语元山小区东侧,涉及河流为跳蹬河,同意河道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河工程为部分公路工程,位于跳蹬河左岸,涉河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长度共103.44m,占用河道管理面积约为780m2,其中挡墙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长度共57.5m。
三、原则同意项目法人出具的第三者水事权益承诺书。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我局,接受我局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监督,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复核;我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许可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跳蹬河上游东侧支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2:涉河建筑物特征参数及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4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跳蹬河上游东侧支路工程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12月14日,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跳蹬河上游东侧支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永川区水利局、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法人)、重庆市渝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评审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专家组会前详细审阅了《报告》,会上听取了项目法人关于项目情况的介绍及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定等级为合格,并提出了修改建议。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提交了《跳蹬河上游东侧支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进行洪水影响评价,结构合理、内容基本完整、技术路线正确。
二、评价标准和范围
跳蹬河上游东侧支路工程位于跳蹬河左岸,本项目采用5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洪水影响分析评价基本合适。评价范围:纵向范围为水文控制断面(一环路公路桥下游0.5km处文昌东路1#桥处)至一环路公路桥上游0.2km处,评价长度0.7km;横向范围为已成堤防堤顶以内。《报告》确定的评价范围基本恰当。
三、项目涉河方案介绍基本清楚
本项目涉河工程为部分公路工程,位于跳蹬河左岸,涉河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长度共103.44m,起于桩号K0+042,止于桩号K0+145,占用河道管理面积约为780m2,其中挡墙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长度共57.5m,起于桩号K0+055.5,止于桩号K0+113。
四、工程规划符合性
本工程是《重庆市永川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中的项目,《报告》对符合性分析基本合理。
五、水文分析计算
《报告》采用双石桥水文站洪水系列成果,通过推理公式法计算工程河段设计洪水的方法可行,成果基本合理。
六、河道演变分析
《报告》关于工程河段历史、近期演变及演变趋势分析基本合理。工程建设河道无明显不利影响。
七、洪水影响分析计算
《报告》用水分析计算、流速分析计算、冲刷分析计算的方法可行,成果基本合理。
八、洪水影响综合评价
《报告》综合评价内容完整,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和河势影响较小,对第三者权益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基本合理。项目法人出具了服从河道治理开发建设承诺书。
九、建议
应充分考虑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硬质挡墙的美观性,完善相应绿化美化措施。
专家组长: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2:
表1 涉河建筑物特征参数表
涉河 建筑物 |
涉河 河道 |
特征参数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公路 |
跳蹬河 |
顶高程 |
m |
325.86~326.50 |
工程 位于 跳蹬河 左岸 |
底高程 |
m |
322.33~323.50 | |||
防洪标准 |
年一遇 |
50 | |||
设计断面洪水流量 |
m³/s |
106 | |||
设计洪水位(P=2%) |
m |
320.70~320.79 | |||
底高程与洪水位(P=2%)超高 |
m |
1.63~2.71 | |||
占用岸线长度 |
m |
103.44 | |||
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 |
m2 |
780 | |||
占用过水断面面积 |
m2 |
0 |
表2 控制坐标表
序号 |
坐标 |
备注 | |
X |
Y | ||
1 |
X=52160.16 |
Y=53988.40 |
涉河公路起点 |
2 |
X=52173.54 |
Y=53990.40 |
挡墙设计起点 |
3 |
X=52230.41 |
Y=53998.91 |
挡墙设计终点 |
4 |
X=52262.46 |
Y=54003.70 |
涉河公路终点 |
注:控制坐标表采用高程系统为1985国家高程系统,坐标系为永川区独立坐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