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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川区长江流域场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日期:2023-03-17

渝初设永〔2023〕11号

关于永川区长江流域场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请审批的永川区长江流域场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申请和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永川区长江流域场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位于永川区朱沱镇,项目新建排水管网长约18.49KM,其中新建雨水管网长约10.24KM,污水管网长约8.25KM。建设内容包括:管沟土石方工程、管道敷设工程、化粪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体化污水泵站、物联网+智慧排水设施购置及安装工程。

二、审查意见

1. 设计说明中应补充《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2019版)》等现行地方规范。

2.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以及有关管理规定;并不得采用住建部、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要求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

三、其他

1.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我委审核通过的初设图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2.批复下达后六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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