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望城田园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日期:2023-03-02

渝初设永〔2023〕9号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望城田园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关于报请审查望城田园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望城田园工程位于永川区望城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0.0411公顷,建设内容包含五谷四时农舍、芒种乡舍、抽水泵房和春雨谷舍的主体建设、室外管网及室外环境改造等。

二、审查意见

1.补充完善已实施的国家通用标准。

2.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和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以及有关管理规定;并不得采用住建部、重庆市城乡建委要求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

三、其他

1.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我委审核通过的初设图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2.批复下达后六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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