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1-17

重庆市永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区供销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关于做好永川区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8〕75号)、《关于印发2018年永川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8〕102号)、《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和统计工作的通知》(永府督〔2019〕1号)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开的主要载体、公开信息的内容,数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等。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区社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科室认真把关,重要信息区社领导审定后发布,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载体

  根据《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关于做好永川区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8〕75号)、《关于印发2018年永川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8〕102号)文件精神,我社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

  (二)公开信息的内容,数量

  2018年,我社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分别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出租公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社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因我社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所以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社未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区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不足,如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区社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力度,坚持不涉密、应公开的信息一定主动公开、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重庆市永川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