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2-11-06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2〕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3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50009012”,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具体金额见附件。 

  请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转移支付预算提前下达至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 

  请按照《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2号)等要求,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各地在安排具体项目时,应当同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核对,避免交叉重复。 

  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表 

  


财  政  部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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