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15E/2024-00007 发文字号: 永财采购〔2024〕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18 发布日期: 2024-01-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15E/2024-00007
发文字号: 永财采购〔2024〕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18
发布日期: 2024-01-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4〕2号),为推进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现将我区2024年预算单位预留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预留份额填报

按照渝财采购〔2024〕2号要求,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要求不低于食堂年度食材的10%,预留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预留金额。鼓励具备条件的预算单位按照15%的比例预留采购份额。各预算单位应按照不低于2023年预留份额采购任务分解数,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 .fupin832.com)填报预留份额,不同食堂情况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填报。

二、工作要求

各预算单位填报工作要求在1月31日前完成并上报。采购单位应根据预留份额采购数,统筹安排采购时序,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采购任务。区财政局将定期统计分析采购数据,通报进展情况,督促各预算单位完成采购任务,共同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附件:1.《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财采购〔2024〕2号)

2.预算单位管理账号

3.采购人交易账号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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