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15E/2023-0001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15E/2023-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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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办理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预留印鉴;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UK制作、发放及备案事务;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用款额度的发放和核对事务;受理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纳入专户管理资金和代管资金直接支付业务;办理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纳入专户管理资金和代管资金等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清算业务。

2.代管预算单位代管资金:执行预算单位代管资金收入指标;负责代管资金银行账户和预算单位明细核算;履行代管资金代理银行服务协议,跟踪代理银行按协议办理相关业务和提供优质服务,负责与代理银行沟通和协调。

3.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软件的开发、安装、调试,并根据需求及时完善扩充软件功能;负责系统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做好日终备份系统数据,保障备份数据的安全、保密和完整;负责软件使用的技能培训工作。

4.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为区财政局所属参公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设办公室、支付科、会计科、信息科4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87.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46.9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46.9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87.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22.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6.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8.2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46.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6.9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7.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7.10万元,比2022年减少4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10万元,比2022年减少46.9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调整;二是机关人员调出、退休等,相应支出减少。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20.24万元,比上年减少44.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调整;二是机关人员调出、退休等,相应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未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世德   联系电话:023-4989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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