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7398G/2022-0004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城管局 成文日期: 2022-08-30 发布日期: 2022-08-3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7398G/2022-0004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城管局
成文日期: 2022-08-30
发布日期: 2022-08-3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供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供水方面的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3、承担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4、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桔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5、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6、承担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7、承担水利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8、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

9、承办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10、组织推进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1、指导各镇街、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执法五大队、执法六大队、执法七大队、执法八大队、执法九大队、执法十大队、执法十一大队。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城市管理巡逻大队为非独立核算单位,与本单位合并编制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422.41万元,支出总计5,422.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46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731.46万元,支出合计增加731.46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42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46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3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22.4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42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46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24.9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0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1.42万元,占69.4%;项目支出1,660.99万元,占30.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22.4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1.46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职位职级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个人待遇调增后职业年金缴费等增加;二是新增城区违章建筑和店招店牌拆除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2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46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职位职级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个人待遇调增后职业年金缴费等增加;二是新增城区违章建筑和店招店牌拆除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6.09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镇街拆违补助资金是区财政直接拨给乡镇,不列入本单位支出。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2.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46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职位职级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个人待遇调增后职业年金缴费等增加;二是新增城区违章建筑和店招店牌拆除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6.09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镇街拆违补助资金是区财政直接拨给乡镇,不列入本单位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8.71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6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调增后职业年金缴费等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67.24万元,占3.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4,641.21万元,占8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5.7万元,下降10.35%,主要原因是镇街拆违补助资金是区财政直接拨给乡镇,不列入本单位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45.25万元,占4.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6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7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65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位职级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个人待遇调增后职业年金缴费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79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8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了办公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三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四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8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9.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2%,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0.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万元,增长312.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8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9.5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召开了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万元,增长247.2%,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0.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8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了办公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226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陈建023-4938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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