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2-00012 | 发文字号: | 永肺炎组企校组〔2022〕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发布日期: | 2022-03-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企校分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永大中专院校近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E41720K/2022-00012 | ||||
发文字号: | 永肺炎组企校组〔2022〕8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
发布日期: | 2022-03-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企校分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永大中专院校近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 ||||
有效性: |
永肺炎组企校组〔2022〕8号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企校分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永大中专院校近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在永大中专院校:
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现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永大中专院校近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永肺炎组企校组〔2022〕7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教师实行分类管理。在永川区居住的,按照家校“两点一线”进行管理;在永川区外居住的,原则上近期暂不离永返永,未返校人员采取网课形式授课。
二、食堂人员不出校门;保洁、保安等其他服务人员原则不出校门。
三、校内居民区尽可能实行物理隔离管理,居民区内居住的非本校教职工不得进入学校教育教学区,教职工凭通行证进出学校教育教学区。
四、本通知与《通知》不一致的,执行本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企校分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