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50038368893330X6/2022-0000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成文日期: 2022-02-17 发布日期: 2022-02-17
标题: 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250038368893330X6/2022-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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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成文日期: 2022-02-17
发布日期: 2022-02-17
标题: 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永川高新区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2022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发展港桥园区工业经济,促进全区工业经济发展;编制实施园区发展规划;建设管理园区基础设施;管理园区财政国资;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发展园区工业经济;用活园区土地资源;服务园区企业发展;管理园区信访安全等。

(二)部门构成

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工业园区港桥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永编委〔2015〕14号)、《关于同意设立重庆永川港桥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的批复》(永编委〔2015〕376号)、《关于同意工业园区港桥管委会增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永编委〔2017〕193号)文件精神,共设有办公室、规划建设局、财政国资局、招商局、产业发展局、审计局、综治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9个科级内设机构,设置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重庆永川港桥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880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01.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0000.0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3428.45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379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8801.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5.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5000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866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7.0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3428.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421.03万元。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01.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1.47万元,比2021年减少36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04万元,比2021增加7.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社保缴费及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等基数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107.43万元,比2021年减少368.9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园区建设发展运转经费、招商引资经费及支持企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建设发展运转、招商引资和企业产业发展扶持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0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00.00万元,比2021年增加379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化解隐形债务,主要用于完成全区化解隐形债务目标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9.50万元,2021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1持平;公务接待费4.00万元,2021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2021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1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9.35万元,比上年减少21.00万元,主要原因是所属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107.4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春燕  联系方式:023-4950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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